目前不同的贷款形式主要采用以下几种计税方法[1]:
1.信贷业务签订借款合同,借条填写一次或多次的,只适用借款合同所含金额的税务贴花;凡只填写到期票据并以此作为合同的,应按到期票据合同所含金额征税;凡仅填写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借据所含金额征税,并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口头达成贷款协议,在借款时会以到期账单作为凭证,并根据每张到期账单的金额对贴花征税。
二、双方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和最高限额内同贷。这种借用比较频繁,如果每次借用都需要贴花,必然会增加双方的负担。所以这类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只会盖章一次,如果在限额内借款的同时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就不会单独盖章。
3.目前,一些借款人使用财产作为抵押,从贷款人那里获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于资本信贷业务,此类合同要根据借款合同进行盖章。借款人因无力偿还贷款而将抵押资产转让给贷款人的,还应按产权转让的证据税收贴花的有关规定。
四、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实现融资目的为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一种分期偿还的固定资本贷款。因此,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税收贴花应根据合同中包含的总租金,根据贷款合同临时计算。
5.在一些信贷业务中,贷款人是由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承担一定的贷款金额。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和银团各方共同签署,各方各执一份原始合同。对于此类合同,借款人和贷款辛迪加各方应根据各自的贷款金额在其持有的原始合同上贴上税务标记。
六、一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计划签订贷款合同,在上年按总预算签订贷款合同。总合同的贷款金额包括各分包合同的贷款金额。对于这种基本建设贷款合同,应根据分包合同分别贴花,只有贷款总额减去分包合同贷款额后的余额才应贴花税款。
贷款合同如何计算印花税?
问:公司向公司借钱,印花税怎么算?是基于借款合同还是具体发生的金额?借款合同为一年,但发生时有可能借还,每次发生的金额不一定相同,所以按一年发生的金额累计的金额超过借款合同上的金额。公司应该如何计算印花税?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之间签订,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合同贴花的具体规定》(国税发〔1988〕30号)规定,双方借款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征税。以后只要借了还在限额内,不签新合同就不用再贴花了。
如果不是循环合同,根据合同中记录的贷款金额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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