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机动车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人:
借款人:
处理交易的人
合同号
机动车抵押贷款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万元)。乙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贷款担保。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_,型号:和抵押车辆数量。牌照号:,车架号:_ _ _ _ _ _ _,发动机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条:抵押车辆的担保范围
贷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甲方可能发生的预付费用以及与贷款有关的所有其他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大写金额:整。贷款期限:从(日期)至(日期)。费用:月利率%。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支付的费用:
1.乙方每月支付的利率为贷款金额的%。
2.乙方如需延长贷款时间,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贷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在甲乙双方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天内将贷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乙方保证依法享有被抵押机动车的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抵押机动车不存在除本合同外的任何形式的纠纷或其他权利瑕疵,如抵押、质押、借用、保管、扣押、扣押、诉讼等。抵押财产的共有人同意抵押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并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盖章,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检查和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存放期间,甲方应对车辆的安全负责(抵押期间因车辆行驶时间过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车辆及乙方交付的各种有效证件和资料..因车辆本身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灭失的,甲方免除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进行重估,乙方必须配合。重估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保证其债权的,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6.抵押期间,乙方应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的到期时间应在贷款期限到期后。贷款展期的,乙方应在保险期满前_ _ _ _ _天办理展期手续。若抵押车辆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投保,乙方应向保险机构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低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当补充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交由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办理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强制保险、机动车座椅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入室盗窃保险、自燃保险。
8.抵押期间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全部赔偿,作为偿还欠款的一部分。如还款不足,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索赔。
9.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以任何形式抵押、捐赠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捐赠、转让或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9条:贷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贷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乙方同意出售甲方的上述抵押物..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10条:违约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催告后3天内未能完全补救或纠正,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通知,宣布贷款到期,停止发放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合同项下发出的贷款本息,处分抵押车辆,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不仅应向甲方返还全部本息,还应向甲方支付贷款总额30%的违约金..
第11条:特别协议
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费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和贷款期限的限制。乙方必须按时支付利息和费用,直至债务清偿。
第12条:通知
1.甲方给乙方的任何通知应通过以下电话发出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如乙方提供的电话号码不准确或变更后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通知乙方,则视为甲方已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有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和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乙方本人已阅读以上所有条款,并知道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贷款合同二甲方:身份正数: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机动车抵押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抵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车牌号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
第2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抵押车辆评估值:人民币。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4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向甲方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并行使抵押权。
第5条抵押范围包括:《机动车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违约金、应付赔偿金等。
第6条,
双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依法享有被抵押机动车的所有权。抵押前,质押不转移到抵押、抵押担保和法律保全,不存在经济纠纷。如有争议,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2.抵押车辆由乙方盖章..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甲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因车辆本身、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灭失的,乙方免除赔偿责任。
5.抵押期间如机动车价值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进行重估,甲方必须配合。经重新评估,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保障其债权的,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6.机上程序:由乙方保管..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个人机动车抵押贷款合同三:(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地址: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机动车抵押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抵押车辆品牌:车型:,数量:套,车牌号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
第2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利率。抵押车辆评估值:人民币。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4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向甲方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并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违约金、应付赔偿金等。
第6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依法享有被抵押机动车的所有权。抵押前,质押不转移到抵押、抵押担保和法律保全,不存在经济纠纷。如有争议,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2.抵押车辆由乙方盖章..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甲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因车辆本身、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灭失的,乙方免除赔偿责任。
5.抵押期间如机动车价值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进行重估,甲方必须配合。经重新评估,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保障其债权的,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6.机上程序:由乙方保管..
7.若乙方对抵押车辆的抵押处理所得不足以清偿债务,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一旦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将无条件免费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7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中,乙方应在甲方还清贷款本金和综合费用后,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明退还给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9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
第10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解释了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已完全准确地理解了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甲方:乙方:
年月日月日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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