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齐全的“自愿入党”,应在上级审批意见中注明筹建期的起止时间,何时开始计算入党年龄。因此,确定入党时间和计算入党年龄,以《入党自愿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入党自愿者”中没有注明的,可以根据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入党的不同要求和准备时期来确定:
1921年7月1日至1923年6月9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的日期。没有准备期,同时开始计算党龄。
1923年6月10日至1927年4月26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入党年龄从成为正式党员之日起计算。
从1927年4月27日到1928年6月17日,工人、农民、工匠、店员、士兵入党的时间是上级党委批准的日期。没有预备期,同时开始计算党龄;知识分子和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以上级党委批准之日为准,入党年龄从确认之日起计算,预备期为三个月。
从1928年6月18日到1945年4月22日,入党时间是上级党委批准的日期。没有准备期,同时开始计算党龄。
1945年4月23日至1956年9月14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入党年龄从成为正式党员之日起计算。
1956年9月15日至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支部在大会上被接纳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入党年龄自成为正式党员之日起计算。准备期为一年。
1969年4月1日至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的日期。没有准备期,同时开始计算党龄。
1977年8月12日至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入党年龄从成为正式党员之日起计算。准备期为一年。
从1982年9月6日起,入党时间为党支部在大会上被接纳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入党年龄从成为正式党员之日起计算。准备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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