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注册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x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对象及面积
甲方出租位于第号楼的房屋ofNo。园区给乙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与该房屋相对应的面积为平方米的绿化带。经与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硬化绿化带..详见附件一《租赁房屋及绿化带平面图》。
二.租赁目的
乙方租赁该物业经营(具体经营业态),符合乙方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租赁物业的经营业态。
三.租赁期限和房屋交付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乙方应支付首付租金、综合配套服务费、租赁保证金、首付物业服务费、物业履约保证金、电费保证金等。,之后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房屋租赁交付确认书》中确认收讫。
四.租金和综合配套服务费
1.收费标准:
该物业的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m2/月小计(其中: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包括配套服务费和技术孵化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月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小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综合配套服务费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xx局印制的发票..租赁期内,如房屋租金及综合服务配套费增加,乙方使用的绿化带管理费单价为人民币/m2/月,每月绿化带管理费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2.装修期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天的装修期,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装修期间免收租金和综合服务费。
3.付款方式:
租金和综合配套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预付制。
如无装修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之后乙方每月提前一次向甲方支付,支付时间为之前、之前、之前。
如有装修期,乙方应自装修完成后次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之后乙方每月提前一次向甲方支付,支付时间为之前、之前、之前。绿化带管理费与租金、综合配套服务费同时缴纳。
4.收款账户:
乙方应将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未付,仍应履行对甲方的支付义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公司名称:
银行账号:021
大额行号:号)
开户行:)
(备注:请将已付款收据交付或传真至甲方财务部作为付款凭证)
动词 (verb的缩写)租赁保证金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月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共计人民币(大写:),甲方开具收据给乙方..
2。本合同期满后,甲方物业部门验收合格,双方交接完毕,双方所有费用包括水、电、气均已结清,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腾空租赁房屋时,应完全保持房屋的装修,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正常损耗除外)。否则,视为乙方未完成归还租赁物的手续。乙方负责维修。如无法修复,甲方有权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在客户先存储价值再消费的任何情况下,吸收很多第三方股权投资等。,可能导致资金积累超过乙方注册资本甚至违反国家金融政策,甲方有权单方面增加乙方租赁保证金,以防范后续风险。
不及物动词其他费用
1.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由乙方承担装修和运营产生的电、水、气、电话和数据通讯费用。甲方代水、电等相关机构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
2.装修期间,乙方仍需支付物业服务费。乙方承担的物业履约保证金、专项用电增容保证金、用电保证金等费用详见双方另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装修前,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装修管理费。
4.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自行承担税费。
七.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变更协议
1.甲方保证乙方租赁房屋的使用不受产权变动因素的影响。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给他人、交换或转租、与他人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作将该房屋提供给他人实际使用等。以上情况均视为承租人的变更。
3.如承租人需要变更,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新承租人应与甲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应结清所有费用。新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新承租人,装修产权归乙方所有。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租赁物业的合法经营者,有权签订本合同,并监督乙方租赁物业及本合同中其他协议的使用。
2.甲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向乙方收取租赁物业的所有费用。
3.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与租赁物业有关的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相关登记备案材料及其他协助义务。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乙方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乙方经营管理的重大股权调整,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签订本合同,并调整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5.甲方不得擅自干涉或阻挠乙方在租赁物业内的合法经营活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管理租赁物业内的消防、安全、卫生和清洁,并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应遵守和维护甲方在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统计工作..
5.乙方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后,方可开展合法业务,并依法在店内挂牌营业。
6.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环境保护法》。
7.建筑楼层设计荷载为kg/m2,乙方不得在楼层放置超过规定荷载的物品。
8.乙方不得影响园区的管理秩序和园区内其他人的正常工作,共同维护园区的良好秩序和形象。否则要积极整改,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乙方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0.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统一维护园区整体形象的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X.装饰和装饰
1.乙方如需装修或翻新租赁物业,必须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2.乙方如需改进和增加其他内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签订书面协议,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因乙方改进和添加其他材料造成的修理,由乙方承担修理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因进行装修、改良等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腾空租赁房屋时,应完全保留所有装修,甲方不赔偿乙方装修费用。
5.乙方腾空租赁房屋时,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确认后,乙方应自费拆除其改进和增加的非固定设施和设备,乙方应确保租赁房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相关设施和设备。甲方对乙方改善和增加设施设备不予补偿。
XI。保持
1.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电梯、消防、井道强弱电及外墙装修的维护。当上述部件在乙方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或破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天内进行维修。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维修,乙方可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包括乙方委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负责租赁物业除主体结构、电梯、消防、电梯井强弱电及外墙装修外的所有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得到甲方的积极协助..
3.乙方负责仪表箱后端管道的铺设和维护。乙方使用的电气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容量,如乙方需要增加容量,按《物业服务合同》办理。
4.乙方可以使用或拆除原承租人留下的装修及设施,但原承租人留下的装修及设施不是甲方的交付条件,甲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损失和安全责任。
十二.合同中止
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
2)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影响等不可抗力,或双方达成协议提前终止,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一方根据法律或协议提前终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均可在无任何约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合同。
以上前三项导致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4项导致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租赁期限届满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限结束后7日内腾退租赁房屋;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后15天内腾空租赁房屋。甲方有权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包括停止提供水、电、气服务等)。)退休期满后的第二天。
3.如乙方在腾空后仍留下剩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全权处理。如乙方未能按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腾空该房屋,甲方有权在必要时进入并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存放在该房屋内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和设备)应由甲方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清点并盖章。乙方在一个月内不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置该物品。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物品保管费,以及甲方在逾期期间按本合同单价计算的租金损失。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向甲方支付装修期间免交的租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5.乙方租金、综合配套费、水电费用等。应结算至实际退休日期。超过退休期满日,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费用的9 ‰。
十三.甲方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1)乙方未支付租金、综合配套服务费、租赁保证金之一达15天;
(2)乙方欠水、电、气或其他费用之一30天;
(3)乙方未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乙方转租、变相转租、转借他人、与他人交换或转租股份成立公司或与他人合作将房屋提供给他人实际使用。
(五)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乙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无证经营或无照经营的;
(七)超越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格式的;
(八)未提交完整许可证或者提交许可证不真实、不合法的;
(9)乙方停业或歇业30天,调整、装修除外;
(10)乙方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的。
(11)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租赁物,乙方无故不订立合同或拒绝签收租赁物,逾期10日。
甲方根据上述情况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十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则应在延迟期内向乙方支付乙方应付租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和综合配套服务费。
2.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租、综合配套服务费和租赁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9 ‰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水费、电费或其他费用的,每延期一天,除向相关主体支付逾期应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总应付款9 ‰的违约金。
4.如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租赁物,乙方无故不签收租赁物,乙方应支付延期期间乙方应付租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及综合配套服务费。
5.如租赁房屋出现断水断电等问题,甲方无法在10日内整改恢复正常,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经有关部门认定是甲方原因造成的,每中断一天,甲方按总租金和综合配套服务费的9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水电供应部门及正常维护造成的中断,甲方不承担责任。
6.如果一方不能决定情况,没有约定的情况,需要因违约而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剩余租赁期内按应付租金总额的_50%和综合配套服务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合同的延续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在到期日前3个月要求甲方续租;如甲方需要继续租赁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达成续租协议的,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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