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
甲方:xx华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xxx东新路沈家巷工业园43号
邮政编码:310004
电:0571-87870705
川镇:0571-85375420
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邮政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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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真相: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授权乙方通过友好协商获取相关信息
就产品代理人的资格达成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和相应的x场、
行为,特签订本代理合同。
第一章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调查判断区域或项目代理人的经销行为,建立、取消或处罚区域或项目代理人;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以及代理产品类别的确定;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和产品广告形式的决策;
5.审查和支持乙方维护甲方利益的广告和活动;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策。
第二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x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2.不断开展广告和形象推广;
3.协助和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和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x场,协助投标等工作;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三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中代理甲方产品;
2.分享花萝公司的销售文件和x场数据;
3.代理人的商标可以标注在代理产品的信息上,但不能去除花萝公司的商标;
4.放弃区域代理资格(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和收款制度;
2.积极拓展x场,扩大销售;
3.配合甲方打击假冒侵权产品;
4.按时提出需求计划、交货安排和x场预测;
5.根据甲方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配合甲方进行x场调研和广告宣传;
7.遵守甲方的相关政策法规。
8.花萝公司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业务信息和客户信息应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二章代理标的物
1.本协议中甲方授权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xx花萝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所有无线网络产品.
2.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甲方网站,获取甲方拥有的各种数据和实时信息产品.
第三章品牌所有权
甲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形象和标识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行使代理人的职责
在此期间,甲方的品牌、形象和标志受义务保护。
第四章代理人行为准则:
1.在协议期内,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委托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权益.
2.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的权益。
3.价格规格:
..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定价。
..乙方不得擅自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乙方根据区域x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
意大利后方可以实施;
4.销售配额:
..甲乙双方应根据代理区域的x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人的销售配额,乙方应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
完成指定的销售配额;
..如果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的销售配额,甲方将视原因撤销代理资格。
..乙方产品对甲方的最低经营金额为每年60万元人民币。
5.代理制度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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