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的合同,贷款人将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偿还所借货币资金及利息。那么签这个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fwdq编制的个人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请参考。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甲、乙、丙三方签署的序列号为:(以下简称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履行,三方对原合同第2.1条、第2.2条、第2.3条和第2.5条作了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1.原合同第二条第一款中的房产名称和房产变更为合同第二条第一款中的房产名称和房产。2.建筑面积在原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第3项。原合同第2条第3款中的采购价格变更为与第2条第3款第4项中的采购价格相同。原合同第二条第五款房产买卖合同号变更为合同第二条第五款。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修订后的个人购房贷款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贷款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人(盖章)借款人
负责人(抵押人)
或授权代理人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个人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范本二借款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担保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原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条贷款支付方式
(1)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应符合协议使用,交易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通过以下方式支付:支付主合同贷款1万元;应支付一万元。最高贷款合同。借款人申请使用本函后,贷款人应根据信贷政策、规模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经审批后,贷款人根据信函的金额、用途、交易对象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后确定具体支付方式。
(2)自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直接将贷款资金分配到借款人账户,借款人将贷款资金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3)委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用独立支付方式:
1.借款人交易对象不确定,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借款人的交易对象不具备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条件;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采用委托支付的,借款人应签署《委托授权支付书》;向贷款人提供证明真实交易的交易合同(协议)、凭证等资料,并取得贷款人的批准。
第三条借款人承诺: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和信息。
(2)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进行面谈和面签。
(3)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向贷款人申请支付,并授权贷款人按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采用委托付款的,应向贷款人提供授权委托付款书。
(4)借款人应在贷款资金支付(委托支付和自主支付)后30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证明交易的材料和凭证,并接受贷款人的审核确认。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
(6)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抵押物进行动态监控和重估。
(七)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如果借款人通过转让、租赁或为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处置全部或部分资产,借款人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获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9)借款人发生事故、家庭婚姻变动、自然灾害、重大费用等影响偿付能力的重大不利事件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10)借款人变更地址、电话、传真等相关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前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1)当担保人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对应的担保能力,或本合同项下用作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积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担保。
第四条贷款人承诺
贷款人应根据贷款合同和授权支付书支付资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5)项、第三条第(1)至(11)项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终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以抵消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保证人对提前收回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2)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选择提前收回贷款或协议重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以抵消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1.借款人对其他债权人违约;
2.借款人的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的约定或在保证合同项下违约;
3.借款人发生的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或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4.借款人有其他违约情况。
(3)借款人未及时通知贷款人联系方式变更,贷款人按原联系方式收取的,视为贷款人已送达。
(4)贷款人实现其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鉴定费、拍卖评估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担保人、贷款人、房地产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担保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名地址:
范文三,《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一、借款人同意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号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二.贷款人自中心审批确认后的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贷款还款确认表》账户中的公积金,并返还给借款人。本中心将按《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中的约定在当月审批确认借款人仍需还款,避免逾期还款。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下月还款金额包括当期还款金额(含逾期还款金额)和下次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还款金额)。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金额的,贷款人应在《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中代扣差额,借款人应及时将相应金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避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以下事项:
(1)自本协议签订后的次月起,借款人累计超贷三次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停止还款,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还款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承担提前还款或贷款逾期造成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还款(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和利率调整导致的最后一期)不予还款
动词 (verb的缩写)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若约定账户中的公积金因任何原因不能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或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中的约定,即在扣款日前,将当期还款金额存入指定的委托扣款账户。否则,贷款逾期的后果或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前述《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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