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合同
债权人(甲方):_ _ _ _ _ _ _ _ _
担保人(乙方):_ _ _ _ _ _ _ _ _
第一条为保证甲方委托银行与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担保,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的担保范围是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向甲方借款的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而收取的复利和附加利息)、借款人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本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为两年,自借款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x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本保证合同为连带责任保证,是住房公积金的质押。
第六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款。
第七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履行还款义务..若乙方未主动,则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并偿还借款人贷款本息。乙方住房公积金本息不足以偿还借款人贷款本息的,乙方有义务主动偿还不足部分。
第八条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时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一个或全部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乙方的意见必须是所有担保人的一致意见。
第十一条借款人与甲方约定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当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乙方仅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如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则无需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提请人民法院解散。
第十三条本合同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十四条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的所有印刷条款,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出了相应的条款解释。合同各方对本合同有相同的理解。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债权人(甲方):_ _ _ _ _ _ _ _电话:_ _ _ _ _ _ _ _ _。
担保人(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署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业务人员和风险控制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客户房屋产权验证、客户当面签字、房屋评估等。结合委托银行的首次检查,这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1、接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申请人的咨询
贷款申请人应向公司个人财产部咨询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或致电公司个人财产部,并准备好个人贷款的相关资料。
2.银行代理人初审、信用评估、抵押物评估(4个工作x)
(1)贷款申请人应携带填好的《xxx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及个人贷款相关资料到银行代理人处进行个人贷款初审。贷款申请人通过初审后,银行代理人将贷款申请人的信息记录到计算机个人贷款系统中。同时,根据贷款申请人的不同情况,银行代理人应将审核时需要提供的贷款信息告知贷款申请人。
银行代理人应在1个工作x内完成这项工作。
(2)银行代理人指导借款人申请个人信用评估。信用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评估委托之x起3个工作x内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
(4)银行代理出具《抵押物评估通知书》。贷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抵押物评估通知书》到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评估委托之x起3个工作x内出具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
3.银行代理人复审(3个工作x)
贷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将个人贷款信息、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卖方签订的托管合同、卖方银行开户声明、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和个人信用评估报告提交银行代理人审核。
4、x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确定贷款期限和额度
贷款申请人持银行代理审核的材料到中心,中心根据上述相关贷款材料确定个人贷款期限、贷款金额、担保方式、经办银行、卖方银行、转入个人贷款的账号,并录入电脑个人贷款系统。
5.银行签了一份贷款合同
借款人出具《抵押房地产清单》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5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银行出具3份《担保委托贷款贷款发放通知书》(以下简称《贷款发放通知书》),经办银行、担保公司、中心各持一份。
6、担保公司办理房屋评估、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贷款发放通知书》和《担保申请审核通知书》向担保公司申请个人贷款担保,并缴纳担保费。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中的信用等级、担保公司集资建房项目的个人贷款在备注项目名称、账户管理银行及其账号、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号码等应在栏目中认真审核。
上述工作保证由公司在1个工作x内完成。
7.担保审查(3个工作x)
个人贷款信息由银行代理转到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审核。
担保公司应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和担保公司标准合同上签字盖章。
担保公司将经审核的个人贷款信息和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费发票移交给中心。
8.中心填写委托合同并签字(1个工作x)
在收集完担保公司批准的全部个人贷款材料后,中心将完成并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书》的相关内容。
9.贷款申请人签署相关合同(1个工作x)
(1)贷款申请人向中心提交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中心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同时,中心会将担保公司开具的担保费发票退回借款人。
(2)中心监督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4)中心会对个人贷款数据进行整理,并转账至经办行;贷款申请人等待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10.经办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发放贷款(3个工作x)
(1)个人贷款经办行根据《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发放通知》完成《贷款合同》、《委托贷款通知书》等个人贷款相关材料的审核和签字。
(2)经办银行确定贷款发放x期后,通知借款人在贷款发放x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经办银行确定贷款发放x期后,到中心办理个人贷款转账手续。
上述工作将由个人贷款经办银行在3个工作x内完成。
(4)贷款申请人应在贷款发放x到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经办银行应在相关合同上填写贷款发放x期和合同号。
(5)经办银行应返还借款人个人贷款的相关合同信息。
11、中心、银行返回文件数据
中心和银行会将个人贷款担保信息返回给担保公司。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