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林业局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对照全市综合治理工作重点,积极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广泛开展创建平安活动,大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帮助我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平安,顺利实现三大目标。现将过去一年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宣传动员,提高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以及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了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综合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局党委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综合管理。一是会议宣传,包括年初党组会议的综合管理工作,经常在干部职工会上强调综合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二级单位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一方面,每个干部职工都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参与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各部门和二级单位加大了对破坏森林植物和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和破坏社会秩序的毁林盗树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利用宣传栏进行宣传,在局党建宣传栏增加综合管理栏,普及创造和平、预防安全、化解社会矛盾的知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稳定的认识。
二、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系统内综合治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林业局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各地区林业站负责人、局二级单位和局内各部门为成员,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同志为综合管理联络员。充分发挥党政班子成员和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局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上级交办的各项综合管理工作可以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形成决议,并督促工作人员做好落实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矛盾纠纷调查调解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二是将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纳入我局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失职行为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第三,完善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值班管理,班组成员轮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确保局、局驻地和林地安全。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机关和林区的安全稳定。第一,加强机构和居民区安全。今年上半年,我局进行了一次重大安全检查,更新了即将到期的消防设备和老化电线,在办公区增加了摄像头,更换了值班室的防盗门,确保了办公区和居住区的安全。二是在林区增加防火设施和物资储存。今年,我局在全市新建了3个森林防火预警自动气象站、4个镇村防火物资仓库和3个卫星防火通信基站,确保了密林地区的林地安全。
(四)积极开展创建和平活动。一、我局作为市综治委成员单位,派代表积极参加市政法委、市综治办组织的“我知道,我参与,我行动”和“和平”建设演讲比赛。二是在系统内开展了“平安”知识竞赛,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创建平安活动的认识,促使干部职工自觉履行职责,为平安建设做出了贡献。三是举办创建和平宣传栏,加大“创建和平”活动的宣传力度,吸引政府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
(5)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矛盾。每月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机关、国有林场、林地、涉林企业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排查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处理,使今年局内未出现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推进全市社会稳定。
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天网行动、天网二号行动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上升趋势。全年共查处涉林案件30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林业行政案件25起,综合破案率100%。全年受理网上投诉5件,信访8件,调查率和回复率均为100%。我市全年未发生严重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和森林受害面积指标控制在0.03‰以内,实现了全年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目标。
一年来,我局在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综合治理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要在一些方面做出努力。今后,我局将继续履行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办,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加大综治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为创造稳定和谐的城市环境、推动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现“三大目标”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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