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以自有车辆向乙方借款,作为公司业务需要的抵押物。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和数量。
名称:车辆编号。:发动机号。:抵押车辆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和抵押支付。
抵押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按揭付款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抵押声明、临时管理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应共同检查抵押物的数量和质量,并列出抵押清单。经核实后,双方在抵押声明上签字并加盖手印,以资识别。
2.临时管理:乙方负责抵押物的临时管理,所有仓储和保险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自己是抵押权的合法所有人。日后如发生抵押权归属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所有原始文件和单据移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丢失或损坏。第五条抵押物的处置及处置方式
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未能清偿到期本息,乙方有权向x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财产,并有权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第六条其他
1.如因实际困难,甲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乙方要求延长抵押期限,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后,乙方可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年月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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