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是抵押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备要素,那么什么是公司抵押合同呢?以下是样书中为大家编制的公司抵押合同样文。谢谢大家的欣赏。
公司抵押合同示范文本抵押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电话: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保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债务人和乙方根据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甲方应使用抵押品清单(附件)所列房产已抵押。甲方保证依法对抵押物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或扣押。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无论乙方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对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取得甲方的事先同意,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减轻或免除,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延长债务履行期;
2.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第四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独立条款
1.本条款相对独立于本合同,可视为双方之间的另一份合同,写在本合同中只是为了方便。
2.主合同被确认无效的,主合同无效后,甲方对债务人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保持其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明显降低抵押物价值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十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其他担保。
第七条抵押物保险
1.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按相关法律及乙方规定的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对抵押财产进行保险..保险期限应至少比主合同的履行期限长三个月。
2.保险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保险。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的债权未被完全接受的
3.抵押权存续期间,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
4.甲方应要求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注明乙方是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费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若抵押物已投保,但乙方未被背书为优先收款人,则优先收款人应被背书或变更为乙方..
5.对于该保险赔偿,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处理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1)提前清偿或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存款;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以自由处分保险赔偿金。
第八条第三人损害赔偿
1.抵押权存续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赔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损害赔偿,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处理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一)提前清偿或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存款;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以自由处理损害赔偿。
2.抵押权存续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抵押财产的未减损价值仍作为债务的担保。
第九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给予、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通过以下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收益:
(一)提前清偿或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存款;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后,可以自由处分收益。
第十条抵押权的实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依法拍卖、同意折价出售抵押物:1 .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本金或利息的履行期届满,乙方未得到清偿;2.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其债权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提供相应的担保,赔偿损失,并提前处分抵押物。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处理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
1.提前清偿或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存款;
3.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后,可以自由处分收益。
第十二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被分享、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被抵押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抵押物的登记和注销
抵押物依法应当登记的,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的其他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给乙方持有。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清偿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共同办理抵押登记及注销。
第十四条成本承担
与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拍卖、登记、保管、鉴定、公证、诉讼、存款等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甲方愿意承担因浮动利率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2.甲方已收到并阅读担保主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符合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品清单抵押中的抵押物必须依法登记;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第十七条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的各种印刷条款,并应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条款解释。合同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条款中不涉及争议的各方仍应履行。
第十九条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地点:
甲方(抵押权人)公司抵押合同范本二: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职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授权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寄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人: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职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授权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寄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为保证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并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作为贷款的抵押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为:全体共有人同意以抵押财产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如下抵押品清单以此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延及抵押物及其从属性、从属性权利、附加物、附加物、加工物、孳息和代位物。
第二条主债权担保及担保范围
1.主债权担保是主合同项下人民币(大写)元整的本金,主合同号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乙方担保范围:
第三条抵押物登记
如果合同项下的担保物在法律上被要求登记为有效要素, 乙方应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对抵押财产进行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财产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并指定甲方为被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在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如果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和续保,支付保险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护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发生的保险费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表达了其真实意图,经批准、核准和授权,不存在法律缺陷。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拥有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权利。如果担保物是共有的,已经获得了对其处置的所有必要同意。
4.抵押财产无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无纠纷、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租赁等。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如果抵押物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评估、保险、保管、修理和维护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得以任何非正常方式使用抵押财产。乙方应及时维修和保养抵押财产,确保其完好,并按甲方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抵押物价值的行为;不得通过转让、赠与、租赁或创设担保权益等任何方式处置担保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检查抵押物的使用、保管、维护及权属维护情况。
6.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7.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一)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一项约定提供另一项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导致抵押不成立或不生效的,乙方对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
(3)由于抵押人的其他原因。
2.如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则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有效性独立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是,由于第八条第一项所列原因,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未成立或未生效。
第9条争端解决
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条款
抵押权人:(签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代表:(签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开户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账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人:(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代表:(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抵押合同的甲方(抵押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证书类型:证书编号:
电力:
乙方(抵押权人):
Id号:
地址:
电力: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和抵押责任
1.1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以下简称抵押物)。
抵押品详情见附件抵押品清单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抵押担保的债权本金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和主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抵押物的价值应当在抵押权实现时确定。抵押权实现时,甲方对抵押物价值范围内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3经甲乙双方协商,上述抵押物的约定价值为人民币。详见附件二抵押物价值确认
1.4甲方提供的抵押为独立抵押。无论有无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先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乙方放弃对抵押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或其他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责任。
1.5本合同不可撤销。
1.6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删除而受到影响或无效。本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一直有效。如果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另双方,本合同将一直有效,直至达成新的合同。
1.7合同期内,抵押物的产权证原件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
第二条抵押登记和保险
2.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需依法登记,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应保留抵押登记文件原件。债务人在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和费用的本息后,应依法注销抵押登记。
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物投保财产风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保险的保额以抵押物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债务期限。
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保险。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4甲方应按时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2.5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和费用的本息之前,甲方应按第2.2条的约定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其他损害时,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优先获得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款项。
2.6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应将保险单正本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抵押人的质押和承诺
3.1甲方已仔细阅读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乙方和债务人同意变更主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除增加贷款金额外,其他变更不需要甲方同意,甲方继续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的协议或承诺。
3.4除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得到书面通知外,不存在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事件或情况。
3.5抵押物归甲方合法所有,无任何法律纠纷。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对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使用权、监管权、扣押权或扣押权等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争议。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抵押或质押权利,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本合同签订前,未抵押给任何第三方,抵押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设定其他抵押。
3.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拆迁、出售、交易、互惠、结算、出资、转让、赠与、设定担保权益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3.7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抵押物的租赁情况,如已出租,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租赁合同,并将抵押情况书面通知承租人。期满后的后续租赁或再租赁应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出租抵押物所得租金收入作为债务人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不得挪作他用。
3.8甲方保证抵押物得到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不会做任何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事情。如有损坏、丢失、短少或转让,保管人应承担经济责任。抵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9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检查抵押物的使用、储存、维护和所有权。
3.10乙方有权要求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定期评估抵押物的价值,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不足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债务人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3.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该情形发生后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财产(等值净现值)作为抵押物:
(一)抵押物损坏。
(二)抵押物灭失;
(三)发生保险事故的;
(四)抵押物权属有争议的;
(五)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六)抵押物受到第三人侵害;
(7)抵押物纳入拆迁范围;
(8)其他可能影响乙方抵押权行使的情形。
3.12甲方保证乙方是上述抵押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享有专有权。如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抵押权的实现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行使抵押权: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的本息;
(2)甲方违反所作的保证和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3)债务人或甲方依法宣告解散、破产或被撤销;
(4)抵押物可能受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及乙方权利,且债务人或甲方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五)债务人有其他违反主合同行为或者主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行使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4.2乙方应首先得到抵押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补偿。
4.3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债务人或甲方违约后的第二个月直接收取抵押物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和合同费用)清偿债务,甲方将无条件配合。收集的水果首先用于支付收集水果的费用。
4.4行使抵押权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甲方和丙方应承担办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乙方有权从办理抵押物中获得超过债权的部分
4.5甲方确认,如果债务人单独提供抵押物,乙方有权选择先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如甲方违反或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抵押权无法成立,且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为债务人,甲方应按主合同约定债务本金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为限。
(2)若甲方不是债务人,甲方对债务人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清偿的主合同债务的本息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5.2如甲方违反或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且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为债务人,甲方应按主合同约定债务本金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为限。
(2)若甲方不是债务人,乙方依法实现抵押后,甲方在实现抵押时的抵押财产价值与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的差额范围内,对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债务人未清偿的主合同债务本息为限。
5.3如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补充规定
7.1甲方应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评估、保险、仓储、维修、保养、存放和运输有关的一切费用。
7.3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一切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处理违约而支付的律师费。
7.4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时,变更后的双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7.5乙方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连同主债权一起转让给第三方。
7.6乙方有权要求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7甲方授权乙方从中国人民银行基本信用信息数据库、征信部门认可的信用数据库或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查询其信用状况,包括社会保障信息。查询获得的征信报告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基本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
7.8乙方可向潜在受让人或可能与乙方就本合同签订合同的其他人披露其认为适当的关于甲方的信息。
7.9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信件,一旦按照本合同记载的地址发出或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发生变更,应视为已送达甲方。
7.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2)项处理:
(1)申请仲裁,应当按照申请仲裁时委员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7.12本合同由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7.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乙方执两份,甲方□债务人□登记机关执一份。
甲方声明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相关主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已就此获得独立法律意见(必要时)。
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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