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转让租赁物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这是区分租赁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基本特征。今天精心准备打击的是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的相关模式。具体内容如下,请参考阅读!
设备和机械租赁合同
合同号:
出租人(甲方):履行地点:承租人(法人)所在地
承租人(乙方):签署日期: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达成共识。
第1条:租赁
租赁物业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辅助设备租金
准确的备注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和单价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承租人书面确认。租金按* *元/月或* *元/机队填写。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暂定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进入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租金按第一种方式结算。
1.如果以倒班形式结算租金,实际倒班以承租方签字确认为准。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2.以月租形式结算租金的,确切租赁期限自承租人出具验收(安装调试)证明之日起,至租赁物返还时止。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租赁物安装、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税费应由承担。
第三条承租人的工作
1.承租人应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人详细的进入时间和地点及其他具体细节。
2.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四条出租人的工作
1.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物业的进入和维护。
2.出租人在承租人现场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承租人的指挥和安排。严重失职或违规操作的,承租人有权通知出租人换人。出租人应立即派有资质的人员到现场工作,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4.出租人在承租人的场地上宣传企业形象和标记设备外观时,必须遵守承租人的相关规定。
5.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和承租方的施工生产。
6.向承租人提供相关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办理机械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并提供相关机械资料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7.出租人应为租赁财产投保财产保险。
8.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下,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施工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9.出租人应对出租人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负责,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10.出租人应承担因出租人的经营者和租赁财产造成的第三方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
1.出租人负责向租赁物业的经营者提供安全管理教育、工资、住宿和社会保险等。,与承租方无关。
2.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日常燃油和辅助材料,以及日常辅助用油、修理费和维护费,以保持设备完好。
3.第三人在租赁物的安装、保管和使用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出租人应在租赁期内编制维修计划,保证足够的备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以保证正常运行,满足承租人的需要。
5.如果出租人因机械故障停止机器,应在小时内恢复使用。超过小时但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扣除租金(月费/30天);一个月内因故障总停机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扣除半个月租金;停机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扣除整月租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的,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期间租金的%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逾期未交付货物的承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要求的,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期间租金的%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租赁物或解除合同;
3.如出租人未能按时派人协助承租人验收、调试和安装租赁物,导致租赁物使用不当,出租人应在违约期间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诉讼管辖地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待遇。(如以集团公司名义承包工程,则集团公司* *工程合同部或项目管理部签订的合同下划线部分填写中铁十七局集团。本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任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函件、问题单、结算单等。双方之间涉及未来争议解决的协议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和附件都是合同的一部分。
出租人
出租人(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承租人
承租人(盖章):
地址:xxxXi市咸宁中路55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力:
传递真相: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车辆(特种车辆设备)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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