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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一
乙方: 专业 班学生 学号
为给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学生本人和家长请求下,经研究决定,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就学生实习或提前离校参加用人单位的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系部和本人分别保存一份。
附件:1、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签“同意子女参加实习或提前就业”并留下电话和签名、手印);
实习或提前就业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电话: 乙方家长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意见及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辅导员审核(学费等)意见: 系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二
只有具备合法资格的单位,才拥有录用毕业生的自主权,因此,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前,要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合法资格。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网站上查询该用人单位的企业登记号,以确认是否真有该单位存在,正规单位都有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可打电话询问其地址,看看与查询到的信息是否一致,分辨是不是假冒别人名字的企业,以免上当受骗。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如下:
。
及接收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如果你想要拿到就业地的户口,就要问清单位是否解决户口,尤其对于签约北京、上海单位的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如果单位表示“保证解决户口”“尽力解决户口”甚至“不保证解决户口”,毕业生就要承担一定风险;如果对方向你承诺解决北京户口,就要把这一条写到三方协议后的备注栏里,例如“xx公司承诺为毕业生xxx解决北京户口”,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待遇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期权)、保险、公积金等,需要确认各部分待遇的细节:
(1)工资:问清是税前还是税后,以及一年发多少个月或年底是否双薪等;
(2)奖金:很多单位奖金都是季度奖、年终奖或项目奖,奖金占收入的可观部分,要询问确定能拿到的奖金;
(3)补贴:有些单位会有通讯、住房、伙食等各种补贴,也要问清楚;
(4)福利:一些单位会有购物卷、生活用品等福利,最好与内部的师兄师姐打听下;
(5)股票:了解公司是否可以让员工购买股票,尤其是一些即将上市的公司更可能对员工开放股票购买,如果有的话可能是难得的机遇;
(6)保险、公积金:即常说的“五险一金”,分别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都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要注意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否远远低于你的实际工资,避免单位在上面做文章。
问清自己的具体职务岗位和工作内容,了解其在公司所处的地位。一般来说,如果是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会比较受重视,发展前景会更好。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关键还要看你的工作有没有技术含量,对你个人能力的提高、职业生涯是否有益,对于你未来的跳槽、升职有没有帮助。
要提前了解有无加班、出差,其频率、时间都是多少,让自己做好思想准备。因为对于一些公司或职位来说,加班、出差都是在所难免的,有些甚至还会长期出差或派驻海外。如果可以接受较多的出差或加班,也要问清有无加班费、出差补贴等;如果不能忍受长期的加班、出差,建议不要签约。
对应届毕业生,公司的培训体系是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公司有好的培训体系,可以帮助你迅速成长。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良好的培训可能比优厚的待遇更有吸引了。所以签约前,要了解单位有哪些培训计划,看这些培训计划对个人成长是否有帮助。
在了解了以上几方面的信息之后,你就可以综合衡量自己未来在这家单位的发展机会了。可以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考虑:
(1)行业背景: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背景和发展现状,并对行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
(2)公司背景:即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目前的发展状况、经营业绩及未来的发展预期;
个人机会:看自己所处部门在公司的地位、自己职位的升职机会、发展前景。
不同单位的签约年限不同,要问清楚。对违约金,在协商中要力争将其降到最低。违约金特别高的单位要慎重签约,以免是单位自身条件不好,利用高额违约金拴住毕业生。
三方协议并不是“保险箱”,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后,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对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后,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毕业生需要注意试用期或实习期的长度;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双方签好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拿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后,直接邮寄或由学生本人带回学校并经院系审核后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公章。四份协议其中一份返给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在学校就业部门备案,一份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批后打印《就业报到证》。
按照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学校应是最后签章,但有些毕业生为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盖章,再交用人单位签章,这样一来,容易造成两种不良后果:一是用人单位拿了协议书后迟迟不肯签章,一拖再拖,一、两个月或更长时间后,突然找个理由说不能录用毕业生了,因用人单位未签章,协议尚未生效,毕业生有口难言,浪费了精力不说,还白白耽误了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机会;二是个别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便在协议书上增加一些毕业生不愿接受的条款,待毕业生提出异议,协议已经用人单位盖章生效,若要违约,毕业生又不得不承担违约责任。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最好在备注栏注明,口头协议不受保护。
为防止欺诈和违约纠纷的发生,一般应有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是附加页贴上去的附加协议,须用人单位加盖骑缝章。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三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称《就业推荐表》)。学生将填写完毕的《就业推荐表》送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审核后填写“院(系、所)意见”,并加盖各二级学院(系)公章,统一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成绩单、各种证书)的复印件联系用人单位求职。如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可以办理正式接收手续,将《就业推荐表》原件送交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回执”。
《就业推荐表》不得缺项,空白项填写“无”。《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进京指标的材料之一,《就业推荐表》填写必须准确,各项不得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可能会影响到进京指标的审批。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套(一式三份),每套协议书都有相对应的编号,故其不得转让、不得自制、不得复印。
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1)经过双向选择,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将《用人单位回执》送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3)用人单位填写基本情况,签字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5)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系、部)签字盖章;(6)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登记;(7)全部章盖齐后,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留一份就业协议书,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留一份。
就业协议是明确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
﹡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单位盖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用人单位性质要填写如机关、事业、企业业、部队、社团、其它等;
﹡档案接收单位、地址以及邮编要完整准确,不得省略。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名称与地址。学校将据此通过xxx机要局转寄档案;
﹡户口迁移地址要填写准确,学校以此为依据为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
﹡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生源地,是指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
﹡服务期、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应该由签约双方协商后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内认真填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凡被国家部委所属单位接收、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就业、非上海生源到xxx就业、非天津生源到xxx就业、非广州生源到xxx就业、非深圳生源到xxx就业等的毕业生,均要请用人单位办理单位主管部门,经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污损的协议书一式四份退回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后补发新的协议书。
如遗失协议书,毕业生需在xxx公开发行的报纸刊发遗失公告1天,携带刊发公告并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领申请表》,经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失公示手续,在校就业网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方可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擅自解除,若任一方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各种原因与原签约单位解约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领申请表》、原协议书和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函,经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需在校就业网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方可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为维护学校和毕业生个人声誉,毕业生必须认真、慎重对待就业协议签订,严格履行协议,凡因个人原因违约二次即视为恶意违约,不再发放新协议。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五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_大学学生处
乙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丙方(学生):_________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承认《_________大学大学生就业实习管理规定》对三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一、乙方要求甲方为其介绍丙方从事就业实习工作,其中
二、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___元(即按实际聘用人数,每人管理费_________元或按学生酬金的_________%计)。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保险等。
三、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将丙方的报酬付给甲方,统一由甲方发放,乙方不直接与丙方发生经济关系。
五、丙方就业实习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危险的特殊行业或专业的劳动及违法活动;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但是,甲方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乙方对丙方的医疗不承担责任。在工作期间,乙方对丙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事故不负责任。有关劳动保护的其他内容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就业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主持调解双方的争议。在调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请仲裁和诉讼。
七、乙方有权与丙方签定有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协议。甲方督促丙方执行上述协议。
八、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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