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合川大石建筑工程公司鞋城鞋城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为建设鞋城鞋城项目,甲方原将约5000平方米的D单元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1.项目名称:鞋店商城店铺项目2D单元。项目地址:玉溪科技工业园3号。建筑面积:约5000m2 4。建筑结构:砖混结构5。合同方式:劳务和材料合同。工程造价:含税300元/m2 7。合同期限:共150天,从甲方开工通知开始计算..因不可抗力延误。八、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设置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时设施、水电、物流等。(地板采用普通地板和墙面涂料,如有变更,双方另行协商)。九.双方决算以双方实际验收为准。10.乙方负责工程价格所需材料的压力试验工作和费用,甲方负责协调配合试验数据并提交给甲方统一管理。XI。施工中的具体要求: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以国家、建设方和甲方的具体要求作为建设方的标准验收,并由监理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2.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操作和堆放,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其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事故负责。3.估算及支付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实际收到的工程量为准,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建筑基础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工程款15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的50%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保修金后在半年内支付。4.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拖延工期。出现上述情况,属于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费用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在甲方首次拨付项目资金时返还给乙方。十三.违约责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完成,项目资金全部结清。甲方:合川市大石建工科铜乙方:商场项目部代表: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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