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经销合同(精选3篇)
大豆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是指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是指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是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
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
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的折扣。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
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况。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
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
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
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
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
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
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
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
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况。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
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
个营业日送达。
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国法律为准。
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起自所载的日期内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大豆经销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帐号/税号: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帐号/税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销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在___________地区的___________经销商;
2、乙方必须首选________产品作为向客户宣传及推荐使用的产品,并不得销售其他厂家类似产品,不得销售假冒________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___________经销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采取:书面警告、停止供货、取消经销权、终止经销协议等措施。以上措施没有先后顺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并用。跨区域货物的销售额不计乙方任务额,且销售额归所跨区域经销商所有。
二、经销价格及任务
1、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元/瓶。如因成本等原因发生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执行。
2、销售任务:在协议期内,乙方需销售甲方的产品共___________瓶(赠品不计任务额)任务分解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三、经销期限
1、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在协议期内,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或累计三个月未能完成总任务额的70%,则甲方有权另选经销商,乙方的_____经销权自行解除。
3、在协议期内乙方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现金、支票或电汇)
五、交货数量、规格及交货方式与期限
1、交货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业务专用章并经签字的有效书面定货单为准。
2、交货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单所列货物的全款的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将乙方所订货物交运输部门办好托运手续(特制、订制及另有约定交货期的除外)。产品到乙方法定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到岸后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传真托运单给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运输方式(如中铁快运、航空运输、特快专递等快运方式)甲方可代办,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批量较大的定货(超出分解任务计划部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生产并供货。
4、乙方在甲方发出货物的六天内(以托运单日期为准)如未收到货物的,应立即向甲方联系追查。若在甲方发货之日起十天内,乙方没有向甲方提出货物未到异议,则视为乙方收齐甲方所发货物数量、规格并验收合格完毕。
六、质量标准与验收
1、质量标准: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验收:乙方收货时须对货物进行验收。如乙方收货时发现货损、货差等问题,应及时与运输部门办理好有关确认手续,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告知甲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客户提出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经查实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先予客户退换。甲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2、若乙方滞销产品要求退换货的(特制、定制品甲方不接受退换),退换货量不得超过该批进货量的5%,且产品包装完好无损,产品应整件退换,经甲方同意予以更换等值产品,但乙方需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及扣除10%退货金额作为甲方包装、人工费用。超出退换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乙方除需承担来回运费外,最少扣除15%退换值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3、乙方由于经销期满或双方中途终止协议,乙方退货,货值按进货价80%计算,并开具退货等值发票给甲方,无票的只能按进货价的60%计算,并由乙方承担退货费用(含运杂费)
八、市场推广及广告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及市场推广。在甲方实施推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合作期内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品牌宣传活动。
3、乙方在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时须知会甲方,广告制作应接受甲方指导,乙方在制作或代为甲方制作用于甲方产品销售相关广告资料时,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区域性宣传方案需甲方承担费用的,费用分担及实施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进货额按比例配备相关广告、宣传、促销用品。
5、乙方应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叁个月内,在所辖区域内建立____个以上的分销商(点),且每个分销商(点)必须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区,且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督导分销商(点)维护其形象。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交货,延期一周以上,每延期一周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违约金,偿付总额不能超过6%。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跨区域销售,一经查实,乙方向甲方偿付跨区域销售总额8%-100%的违约金,以补偿受侵害区域的经销商。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约定
2、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纠纷的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则由xxx_____委员会或法院解决。除_____书或_____另有规定的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大豆经销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宗旨:
为扩大 涛园门业 有限公司“ 涛园门业 ”品牌知名度,确保“ 涛园门业 ”品牌发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甲乙双方秉承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 涛园门业 ”品牌产品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为依法经营的法人。
2、乙方保证其用于加盟经销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祥庭”授权系列产品经销活动。
三、授权经销区域、经销产品权限及授权经销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 市 县镇区域内加盟经销“ 涛园门业 ”系列产品。
2、本合同有效期从 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下一年度的加盟经销合同。
四、加盟经销商销售目标:
1、合同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任务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六个月内未完成销售资金回笼额的30%,又未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或改善措施,则甲方随时有权提前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收回相关授权文件及物品。
3、本合同期内,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以各种形式,按甲方全国统一的标准建立
五、经营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 万元;
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没有发生跨区域销售业务和其它有损“祥庭”形象等违约行为,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交回授权书和授权牌,产品证书(含框),拆除形象墙、门头等品牌标识物后,甲方全额退还经营保证金,但不给付利息。如续签合同,保证金可顺延为下一年度保证金,如下年政策变动或经销区域变化,保证金可多退少补!公司不设立省级代理,最大渠道单位为地区级代理,一个代理一份合同,一份合同视为一个独立的渠道核算单位,每个经销区域都需独立缴纳保证金,一份合同中签订多个地级经销权则视为该合同无效。
六、订货及货款结算:
1、乙方订货及补货,必须先向甲方预付30%订货款,才能确立订货,其余货款须提前付清后才能发货;
2、货款结算原则: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七、产品供应:
1、供货价格:甲方按(A类)客户全国统一出厂价供货给乙方,如遇甲方产品价格调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订购产品时,需向甲方出具订货单,订单经双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订货款,甲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安排生产,收齐货款后安排发货。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监督,对乙方营销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2、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它证照、或未达到甲方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授权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工
5、若遇原材料价格变化异常,甲方有权对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6、甲方向乙方授予经销商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加盟经销权的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加盟经销商。
7、甲方保证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并向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8、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对商品陈列提出指导性建议,使之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并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9、甲方向乙方提供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2、乙方享有甲方定额提供的宣传画册、POP、整体VI形象内的市场推广用品。
3、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详见下款12条。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指定产品终端市场销售价格体系,原则上乙方有权在甲方制定的指定产品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10%的浮动,未指定产品打折销售或提价销售必须提前经甲方同意才能实施,以维护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
6、乙方必须完善售后服务,甲乙双方共同处理乙方授权经营区域内消费者的产品投诉。
7、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专卖店和分销客户情况、销售情况、库存状况、竞争对手动态情报(月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按甲方要求完成营销管理汇报。
十、产品运输:
1.乙方可自行提货。
2.运输单位如乙方指定、则甲方可代为托运、甲方负责托运前的货物质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无指定运输单位,则由甲方代办运输、乙方承担运费,乙方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将确认单返回或者在收到货物后电告甲方、如有误差、须于当日之内电话通知甲方核查、否则视为无效。 十一、产品售后:
1.乙方收到货物后如有质量问题(建议在运输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属于运输原因的必须与运输公司交涉、不属于运输公司的、乙方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及照片、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产品一经安装、甲方不负人为的质量责任。
2.须修复的产品、甲方在十日内修复完毕、(以上时间以收到返厂货物之日起计算)返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质量保证产品出售之日起保修一年(特定因素除外)
4、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并经甲方确认而需要重做的,而甲方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的,在办理重做时,甲方不再另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二、销售奖励:
1、为鼓励经销商做好区域市场和售后服务工作,对签约经销商实施奖励政策。对未签订本合同的经销商,甲方不给予奖励政策支持。
2、区、地级市及总代理年度销售额达到20-50万,享受 0.551-80万、享受81-100万、享受100万以上、享受的返点。
3、特价门、工程门可计销售额但不算返利。
4、返利奖励在本经销合同期内完成年度经销任务提走全部库存门后发放,由甲方以样品门或产品形式奖励等值产品,样品门为公司提供的新款门(款式、颜色、尺寸)统一。
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规操作、串货砸价、扰乱市场等行为,将取消经销商任何返利和奖励;情节严重向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处罚,并有权立即解除经销合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应对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而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即使本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保密义务应继续承担两年。
2、依照甲方公司管理制度,甲方不允许甲方任何人员以公司名义向乙方以任何形式借款借物,若乙方借款借物给甲方人员,应纯属个人行为,所有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关。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其在本合同内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乙方在经营期间已建专卖店的,但未能达成公司销售目标而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经营保证金内扣除相关的样品及其它补贴。
5、乙方经营期未满单方面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经营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不给乙方任何销售返利。
6、甲乙双方在解除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收回授权牌,乙方应在三个月内拆除有关“祥庭”商标的相关标识,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十五、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同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甲方总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十五日内足额交纳经营保证金后自动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