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咨询技术合同(精选3篇)
环境咨询技术合同 篇1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有关规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监测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咨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编制完成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
2、咨询要求: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及环保审批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与报批阶段的工作;并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保批复相关内容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咨询方式:向甲方提交 (份数满足审批需要)及电子文档1套。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竣工验收监测(固废部分)报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的审批部门是 ;
2、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审稿的编制工作,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满足环评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料,则履行合同的时间顺延;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突发应急预案报告文件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满足验收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料,则履行合同的时间顺延。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 的技术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竣工验收监测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
第三条 收费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环评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环评报告书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环评报告表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3)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环境应急预案报告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环境应急预案报告通过评估取得批复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及时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与项目环评工作有关、必需的相关技术报告、现状图文等资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监测方案要求提供环境监测资料和气象、水文资料;
(3)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备的相关性支撑文件、供需协议、承诺函等证明文件;
(4)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如不能按时提交资料,评价时间顺延;
(6)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疑义时,甲方应及时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进行解答;
(7)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8)维护乙方评价成果,不能擅自修改。
2、提供工作条件:
(1)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察调研,为乙方工作人员开展评价工作提供方便;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环评工作经费;
(3)报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技术评审会。
3、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有关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外泄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专家审查,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2、竣工验收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完成备案后,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3、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通过评估后,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违约责任:
1、环境影响评价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造成环评工作拖延,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环评工作的,工作时间顺延。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交乙方所需技术资料,或在编制、评审期间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造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能正常审批,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延迟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编制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技术咨询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编制费用不予退还;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咨询费用,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继续履行。
2、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2)甲方为乙方顺利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研究该项目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分析该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得出结论,并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地方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编写符合要求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5)乙方安排、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评审会。
(6)乙方负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修改。
(7)乙方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因乙方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8)乙方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送审、报批及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的有关事宜。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形成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事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订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由不可抗力造成环评工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时间可顺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咨询技术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有关规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监测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咨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编制完成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
2、咨询要求: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及环保审批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与报批阶段的工作;并按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环保批复相关内容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咨询方式:向甲方提交 (份数满足审批需要)及电子文档1套。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竣工验收监测(固废部分)报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的审批部门是 ;
2、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审稿的编制工作,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满足环评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料,则履行合同的时间顺延;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突
发应急预案报告文件所需的资料后,乙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满足验收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要的资料,则履行合同的时间顺延。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 的技术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竣工验收监测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
第三条 收费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环评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0.00)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环评报告书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环评报告表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3)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环境应急预案报告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60%,即:人民币 (¥0.00);环境应急预案报告通过评估取得批复后,甲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总额的40%,即:人民币 (¥0.00)。
第四条 为保证乙方及时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与项目环评工作有关、必需的相关技术报告、现状图文等资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监测方案要求提供环境监测资料和气象、水文资料;
(3)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备的相关性支撑文件、供需协议、承诺函等证明文件;
(4)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5)如不能按时提交资料,评价时间顺延;
(6)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疑义时,甲方应及时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进行解答;
(7)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8)维护乙方评价成果,不能擅自修改。
2、提供工作条件:
(1)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察调研,为乙方工作人员开展评价工作提供方便;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环评工作经费;
(3)报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技术评审会。
3、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有关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外泄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专家审查,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2、竣工验收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通过环保局或专家评审完成备案后,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3、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成果验收: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并获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前提下,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告通过评估后,即可认定乙方工作成果符合合同约定,无需甲方另行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违约责任:
1、环境影响评价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造成环评工作拖延,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环评工作的,工作时间顺延。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交乙方所需技术资料,或在编制、评审期间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造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能正常审批,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延迟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编制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技术咨询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编制费用不予退还;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咨询费用,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继续履行。
2、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备案确认书(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及其它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可靠性负责。
(2)甲方为乙方顺利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研究该项目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分析该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得出结论,并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地方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编写符合要求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5)乙方安排、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评审会。
(6)乙方负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修改。
(7)乙方对成果资料和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因乙方原因丢失,应当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8)乙方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送审、报批及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的有关事宜。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双方确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形成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事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订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由不可抗力造成环评工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时间可顺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咨询技术合同 篇3
甲方:___实验学校
乙方:
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科技教育活动提供顾问服务,为甲方培训科技辅导员,适当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两到三年内为甲方创建成为国际生态学校。
二、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科技教育决策提供意见;
2.为甲方培训3-5名科技辅导员,间接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
3.参与甲方的重大科技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4.受托办理其他事务;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双方联系协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2.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科技活动开展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如果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资源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付款时间为:每月月底付款方式为:现金
六、奖励:在乙方指导下获奖项目,甲方按每个项目奖励给乙方:
1.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600元、500元。
3.国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__元、20__元、20__元。
4.国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__0元、20__元、20__元。
注:
1.附加奖按同级别一等奖单独计算;
2.科幻画作为一个项目,同奖次取一个计算;
3.以上为科技创新大赛奖励方法,其余类别获奖按同级别科技创新大赛的80%计算;
4.同一项目各级别奖时,累积计算。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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