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发的随笔1 走出那个理发店,我终于吁了一口气。并暗自决定,放过那个老板,也放过自己。没办法,我就是爱留短发,而且不染色。 大凡人们谈及女人,都会想到她长发飘逸的样子。拥有一头乌黑如瀑布般的长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短发随笔,精选3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短发的随笔1
走出那个理发店,我终于吁了一口气。并暗自决定,放过那个老板,也放过自己。没办法,我就是爱留短发,而且不染色。
大凡人们谈及女人,都会想到她长发飘逸的样子。拥有一头乌黑如瀑布般的长发,好像成了女人的标志。当然,这标志不是唯一的不好意思,认识我的人,却不曾目睹我长发飘飘的芳容。(算我臭美吧)因为我打小就留的是短发,直至现在也不曾“喜新厌旧”过。当然,也有过改变一下形象的冲动。看见别人一甩黑色如缎般的长发,感觉好妩媚,便决定自己也淑女一回。可是,很遗憾,从来没有耐心坚持到底。每次到头发半长不短的时候,就跟疯子似的忙不迭冲进理发店,一通刀箭飞舞,残发落定,又还我短发模样。
记忆尤深的是那一年冬季,在老公的一再怂恿下,坚持蓄发三个月。有老公壮胆,去理发店焗了一个油,烫了一个据说是当年流行的卷发型。瞧着镜中自己时髦的新造型,感觉特别扭。我涨红着脸问老公咋样,他显得很诚恳的,微笑着说很漂亮。可我硬是觉着他的笑有些狡黠。之后的几日,一出门总觉得别人在注视我,不会是我实在太漂亮了吧;(又臭美)总觉得我头上顶着的不是自己的头发。弄的我很不自在。结果,这个“漂亮”的新造型最终保持了一个星期,便又被我给拉直、剪短、染黑了。唉!可怜的头发。“痛定思痛”,于其说我缺乏耐心坚持,不如说我压根就不喜欢。就这样吧,看来只能做个短发女人,别再瞎折腾了。只是好遗憾,没有给我那昙花一现的新造型留个影。
去年,我在家附近的一个理发店理发,感觉那个老板手艺还不错,人也很幽默健谈。于是,在老板的推荐下,办了张他们店的贵宾卡。那老板特热情,每次去理发,他都极真诚的建议我留长发,或焗个彩油也行,并列举了诸多好处。孰不知,我已没了那个冲动。我还纳闷,那个老板咋慢慢变得少言寡语了。从后来的一次交谈中我才了悟:人家做一次长发的消费,比我理一年的短发还高。怪不得!
也难怪,碰上我这样咋点拨都不开窍又没“钱”途的“上帝”,谁乐意。最后一次去那理发,老板几乎没开口。且不说理发的质量如何,幸亏速度超快,从进店到出来只有几分钟,不然我真会窒息。
所以,当我跨出那个理发店,我便暗自决定:“饶”了那个老板,理发店多的是嘛,何必;也放过我自己,太累。我就是爱留短发。而且,我还发现留短发的一个最大的好处——省钱!哈哈!!
短发的随笔2
短发是后背上隐去了的汗水,随之而去的是一颗燥热且动荡的心。
短发是学校的死规矩。那年八月底我初次步入新校区,便被一个烫着时髦卷发的女老师勒令剪了头发。剪刀卡擦一声响,我只觉得脑后一轻,留了数年的长发便散落在理发店的瓷砖地上,为此我郁闷了一天,愤恨地发誓要报仇雪恨,却在分班当日发现那个女老师就是我的班主任。她说她喜欢看到自己的孩子们留着齐耳短发,用阳光一般的温度挥洒整个青春。不知是被她的言语所打动还是沉醉于她的幻想,我自此之后再没对剪发有半句怨言。
短发是一条条漫无边际的跑道。体育课是我的一个梦,做好了是美梦,做不好就是噩梦,而这一字之差无非也就在于体育老师或体委的一句话。
“今天测速!”嘹亮的声音打破了片刻的安宁,我几乎快要瘫倒在地,我所畏惧的并不是跑步时的辛劳,而是在看到她们都超过我时的那种深深的无力感,酥麻的滋味从心脏蔓延到四肢,使我寸步难行,只能在同学殷切的呐喊声中默默停下脚步。
短发是放弃时全身肌肉的松弛,得到了生理上的解脱却得不到心理上的慰藉。
短发是夏日里难得的舒适。爱美女生们的及腰长发在冬天可遮风挡雪,在夏天却成了厚重的累赘。每当此时我总是不经意地甩甩头上仅存的几根毛,挑衅似的跨步走过。
第一次这么喜欢自己的发。
短发是多愁善感的姑娘,冥冥之中想要周身的人们认可自己,却总是找错定位或迷失目标,待到被弯路转得头晕眼花时才发现面前有一条从未开启的光明大道——无需刻意伪装自己,脱下紧绷身体的淑女装和走路一波三折的高跟鞋,换上宽松的休闲服和洁净大方的运动鞋,展露微笑,拼命向前奔跑。
短发是不拘小节的小伙子。晚自习每天从八点开始到十点结束,教室里昏黄的灯不时闪烁,照着努力攻克理化题的我们,楼下的操场上几名体育生正一遍又一遍地奔跑、加速、停止,两小时内从未停息。月亮将余辉洒下,他们的背影拉得好长好长。
短发是一种道不清的情愫,就这样胸口沉闷直至天明。
有悲,有喜,有笑,有泪,短发是我沉睡多年的回忆。
短发的随笔3
昏暗的灯光里,梁咏琪的《短发》正忧怨地播放。一如女人此刻的心情,冰凉到了谷底。
“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叉……”女人觉得这首歌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白天,女人还是齐腰长发,这是为他留的,留了三年。如今,她觉得没有必要了,剪了也好。
三年前,女人也是短发。女人是那种阳光活泼的类型,有时还会有点男孩子气。
有一天,他约她。在一个昏暗的酒吧的"角落里,两人对视而坐。男人神情黯淡,看不清,但女人可以感觉到,这么些年来,女人都可以感觉到他的喜怒哀乐。因为男人不论有什么话都会跟女人说,在男人的眼里,女人就是他的好哥们儿,一个可以无话不谈的红颜知己。只是男人从来没有注意到女人眼中淡淡的忧伤,那忧伤里写满了他。
“我失恋了。”男人埋下头,猛地抓起酒杯,浓烈的白酒入喉,是苦的。女人也举起酒杯,那酒的味道也是苦的。
“为什么,她这样绝情,说走就走了?”男人的眼泪滴下,落在空空的酒杯里。
“没关系,还有我呢。”女人很早就想说这句话了,只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因为他的身边有一个她。女人想,爱他就让他幸福吧。所以很多次,女人看见他们出双入对的身影时,都只会悄悄地躲开。
这次,女人再也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感情了,看着眼前这个痛苦的自己深爱着的男人。
“对啊,还有你。”男人苦笑了一下。
“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女人幽幽地说。
男人震了一下,摇头,“我喜欢长发。”其实,男人这样说是为了不伤女人的心,他不想太直白的拒绝,他还是很珍惜这份友情的,这份在大学时候就建立起来的深厚感情。
第二天,男人离开了,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疗伤。经常,也会给女人电话,谈见闻、谈心情、谈工作、谈人生,谈到开心的时候两人就会隔着电话线傻笑。
女人觉得心的距离并没有因为路的距离而变得疏远,多少个深夜,女人都会因为悠长的思念而久久不眠。思念就像一根橡皮筋,将每一天都拉得老长。牵挂一个人的日子是幸福而痛苦的,但这样的痛苦女人觉得是有意义的,是值得的,是有盼头的。女人常常在梦中成为男人幸福的新娘,一次又一次。
因为有爱,才会心甘情愿地等待。
三年后,电话里,男人说要回来了。
女人欣喜万分。去接机,很早就去了。见面的那一刻,男人挥舞着手臂,右手还牵着一个女孩儿,短发。走近时,男人满面春风地介绍:“我的女朋友,小慧!”
女人愕然。
“你什么时候留长发了?”男人惊奇地问。女人笑了笑,没有回答,只是感觉到心里隐隐作痛。
“对不起,我突然有点事,不能给你们接风了。”女人冲了出去,背后扬起舞动的黑色长发。
进了理发店,长发在理发师的剪刀下瞬间落地,一根、一根……仿佛她碎落一地的心,在地上痛苦地挣扎。
路灯亮起的时候,女人来到三年前和男人一起来过的酒吧,还是那种昏迷的灯光,还在那个昏暗的角落,女人点了首梁咏琪的《短发》。女人是来告别的,告别男人不经意的一句话,她却将自己等成了傻瓜。告别她二十三年来第一次留的长发,告别那个并不是真正喜欢长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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