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x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甲乙丙方:方: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方(搬迁安置户主):身份证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 ,供大家参考。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
xxx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甲
乙
丙
方:
方:
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方(搬迁安置户主)
:身份证号:
原住房地址:
县
镇
村
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
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
(发改地区?2015?2769号)
、《甘肃省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及
《xx县
“十
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精神,依规定程序,甲方已被
确定为
年易地扶贫搬迁户,为规范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甲乙丙三方就搬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组织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安置工作;
扶持落实丙方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
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原则
建设。
三、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自愿搬迁到
置点,房号,安置房面积为
平方米。
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
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
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
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丙方(签字、手印)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2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
策部署,根据《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
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政办发〔x〕9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
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
导和促进x—x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4.13万名搬迁移民中0.94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
个搬迁家庭有1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
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
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
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
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
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培训协议
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
事行业类别、薪酬待遇、创业项目、带动就业情况;
尚未就业创业的,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做到
“调
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
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建立已
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
准培训、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
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
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
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x年1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责
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
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
成期限:x年9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
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
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
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可不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
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
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专项计划接受为期1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
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
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搬迁劳动力提供
就业岗位。
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
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
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
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
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
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
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
筹安排。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教
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x—X年〕
(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
各县
(市、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财政部门要按照《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市扶贫开发
办公室x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崇人社发〔x〕65号)文件要求,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
作,落实相关补贴。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
支持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
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
同,且搬迁劳动力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x人社发〔2017〕82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
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
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
(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
织吸纳就业。
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
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
织,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下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10人(含本数)以上、20人以下的,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20人(含
本数)以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
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399户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户9117人。搬迁至县城X镇安置点1134户4634人、X乡安置
点1164户5204人。X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就业2700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
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
上就业。
二、工作步骤(一)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且未享受场
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月3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年满18周岁且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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