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乡县统计局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
金乡县统计局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领导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综合考核的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个人主要从岗位目标任务、撰写统计信息分析论文、考勤、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按标准计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并根据完成定额工作任务、受奖以及是否有违纪行为等考虑加减分因素。
三、考核内容
1、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各科室人员能积极撰写统计信息、分析论文及按时上报全局性工作总结、计划、情况报告、情况分析等,个人记30分。个人全年无分析、信息的本项考核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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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分析论文或观点,在县领导重要讲话中整段引用统计信息
①在上述统计分析论文所列的七大情况下,采用的信息统计信息只给第一作者加分。统计分析、论文只给前三位作者加分,按照作者先后顺序,三位作者国家级分别按5:4:3的比例,省级分别按4:3:2比例,地市级及以下分别按3:2:1比例,分享相应级别的总分值。多位作者共同撰写的统计分析论文只按1篇计算完成数,统计信息、统计分析被多级刊物、网络等采用按最高级别加分。
被查实者,全年考核不得分,对各类表彰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年各项奖金。
各类加、减分因素均在年终被考核对象所得最后综合分基础上进行。
6、其他:办公室、普查中心、执法大队人员无统计分析、论文的任务。驾驶员不定统计分析、论文和统计信息任务基数,全年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出现任何差错或事故,每人记30分,每出一次差错或事故扣10分,出现重大差错或安全事故不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个人考核
个人得分超过90分的按分值兑现奖金:90-110分(不含90分)者,每分奖3元;110-130分(不含110分)者,每分奖5元;130-140分(不含130分)者,每分奖6元;140-150分(不含140分)者,每分奖8元;150-160分(不含150分)者,每分奖10元;以此类推,每10分一个档次,相应分值每分奖金提高2元。
个人得分达不到80分(不含80分)者,取消全年各项奖金。
个人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聘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局领导干部考核
局长、书记按全局所有人员平均分乘以系数1.5计算,副局长、副科级领导干部按分管科室所有人员平均分乘以系数1.4计算。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局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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