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好人好事通报表扬(通用3篇)
学校好人好事通报表扬 篇1
5月5日,文法学院学工办收到一封来自学校保卫处的通报表扬函。学院新闻王同学在遇到小偷时,沉着冷静,及时向保卫部门提供线索,并积极配合实施抓捕,体现了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月15日7点30分左右,王同学在至诚轩到云影湖之间路段,听见有女生喊抓小偷,立即引起警觉。几分钟后,两名小偷混入上课人群,准备再次行窃,王悦婷主动跟上去,并拿出手机拍照取证,小偷发现后,向学校南门方向逃窜。她立即拨打学校110报警电话,将情况反映给保卫处值班干部,并跟保卫干部一起追踪犯罪嫌疑人,最终于8点40分左右在高云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覃某、徐某抓获。
鉴于王同学的优异表现,为弘扬正气,传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保卫处决定给予500元现金奖励,学院也将号召全体同学向王同学学习,传播社会正能量。
x年xx月xx日
学校好人好事通报表扬 篇2
今天上午,我校高一(3)班学生xx同学在楼3楼楼梯口捡到人民币若干,xx同学第一时间交予高一(3)班长,xx同学又于第一时间交到校团委并贴出失物招领启事,希望失主于今天下午到高一生物办公室领取。
另外今天上午高二(11)班xx同学在校内捡到胸卡一张并且于第一时间交给了丢失同学的班级班主任。
丢失同学向xx同学表示了万分的感谢!xx同学、xx同学的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我校一名中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这也体现了我校中学生的精神文明素质。校团委号召全体同学学习xx同学、xx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另外校团委要求高一至高三各班级立即在班级中设置好人好事记载簿,及时登记班级中的好人好事,并及时向各年级团总支负责老师汇报,校团委将根据情况及时给予表扬通报!
校团委
20xx年x月x日
学校好人好事通报表扬 篇3
xx年xx月xx日晚上,学院d幢公寓发生吵闹事件,多数学生在阳台大声喧哗喊叫,情况非常危急,校宿管会轻工系艺术1101班学生王梦雪、张乔菲、叶思思、谢丽娜发现后,马上采取了紧急措施,协助老师和宿管会在各楼层控制学生,维持现场秩序。在保卫处和学生处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场面得以控制。
上述学生在此次突发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沉着冷静、机智果敢、无私奉献的良好素养和优良品德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展现了艺术班学生良好的素质和精神风貌,为班级争得了荣誉。根据《浙江工贸学院学生手册》和《艺术班量化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通报表扬,每人加班级量化分2分。
另外宿管会宣传中心荣获宿管会9月份工作月标兵,根据《浙江工贸学院学生手册》和《艺术班量化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班级量化分2分。
希望全体学生以他们为榜样,积极上进,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把自己培养成为高素质的合格人才而努力!浙江工贸学院轻工系艺术班
xx学院校宿管会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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