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礼仪(精选3篇)
结婚的礼仪 篇1
一、招赘
俗称上门,是男子入女家为婿的婚烟形式。历史上的上门,没有儿子的可以招婿,有儿子的也可以招婿。上门的来了,当儿子看待,更其姓,改其名,姓从妻。所以壮人称上门为“很栏”,直译为上门、进门。意译则是“加入另姓家族”,因为“栏”字在壮语中有“家”、“姓”两个含意。这显然是氏族可以接收新成员的遗风。不过少数地方认为上门不光彩,叫做“扛楼梯”,意思是低人一等。
二、改嫁
寡妇改嫁,虽然允许,但仪式凄凉。夫死,说是她克的。中年以后的寡妇,一般不改嫁,否则社会舆论耻笑。寡妇可以和男方见面,自己敲定。婚礼极简单,男方派一老妇去接即可。如子女年幼,可以带走,但必须改从夫姓。也有个别的改嫁是招夫上门。
三、续娶
壮族中年男子丧妻,一般均要续娶,但也有不续娶的,不续娶的,多是贫苦之家。被续娶的女方,多为接丧夫的中年人,往往有一两个孩子。若孩子年幼,可以随母到男家生活。续娶的礼仪也很简单,男家派两个妇女送去两套新衣服给女方。便把她接回来。女方从丧夫家出来只能走后门。
结婚的礼仪 篇2
壮族的婚庆习俗,有一定的限制。同宗一族、姑舅子女,不得通婚;族规也有禁令。一些边远的山区,有族内婚,但要隔五代以上。昔日,壮族青年男女婚前有恋爱的自由。这种恋爱自由,一般是通过野外对歌、歌圩对歌及抛绣球的活动来进行。
如明万历《广西通志》载云:“少女于春时三五为群,采芳拾翠于山淑水湄,歌唱为乐;少男也三五成群,歌以赴之,一唱一和,竟日乃已,以衣带相赠”。反映了壮族男女在春日于野外谈恋爱的情景。上述风俗在清代初年遭到流官的禁止。一直到1949年以前倚歌择偶也没有怎么得到恢复。近年来,歌圩在壮乡兴起,其俗又作为壮乡青年男女交往的另一种方式,并且注入了现代的内涵。由于地主经济的发展,从清代到1949年以前,壮族地区和内地一样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
壮族男女婚嫁礼仪甚繁,一般有问婚、订婚和结婚三个过程,不过野外对歌这一如此豪迈淳朴的婚庆习俗仍然是非常可贵的。
结婚的礼仪 篇3
对于送亲人的结婚礼物,主要讲究实用型,许多人在这类场合中对结婚礼物会选择送床单四件套,但多数都是普通的大玫瑰红色,没有太多创新,送一套“花田喜事”床上用品四件套是今年结婚礼物中最受欢迎的床上四件套,受欢迎点为枕头以及床单上有两个中国传统的喜庆娃娃用高级手工绣在上面。床上用品、桌上用品、厨房用具、粉具、茶具以及一些可以美化房间的装饰品,对新人来说.这些实用的物品都会受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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