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治理三乱责任状
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修炼师德,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县教育局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中心校一部“三乱”专项治理责任状》。学校同各位教师签定责任状,每位教师要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不在校内、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二、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三、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
四、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不暗示家长。 学校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将进行明查暗访,如经查访发现或由社会、家长及学生举报,经学校查证属实,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教师,根据事实情节,将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所有非法所得。
2、责令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并处所得罚款。
3、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
4、补课过程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报教育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学校聘用的临时代课教师,如违反规定的取消代课资格。
责任人签字: 三家子中心校二部
2011年3月1日
中学治理三乱责任状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门卫责任人签字:
20XX年3月
中学治理三乱责任状
为了为进一步加强维稳工作,切实确保学校的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学校维稳工作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要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的校长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维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定稳定。
1、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摸清情况,登记建档,梳理归类,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化解矛盾,要积极消除矛盾隐患。
2、要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时间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尤其是发现超级或群体性上访的,应及时劝阻疏导并果断处置。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好越级上访问题。
3、要建立健全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访,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4、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学校要积极地做好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引导教师理性合理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5、标本兼治,努力解决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文本,标本兼治,着力化解矛盾,认真对待教师反映的问题,要给予教师合情合理的答复,真诚为教师服务,特别是学校要处理好流动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这些人员的思想稳定。
三、追究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引发信访等问题的,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中心小学、村小各一份。
责任人:本站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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