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联合开展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联合开展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全面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设测评迎检工作,经研究,县教育和体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标准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3年版)》关于社会教育实地考察的测评标准为“校外教育活动导向正确、规范有序”。要求为“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有开展培训和活动的办学资质,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中有主题内容、价值导向方面的要求,场所环境符合安全条件,主流媒体无有关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
二、部门职责 对照以上工作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早教机构,县民政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民非法人登记或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联合人社部门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执法检查,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内部安全防范措施、消防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责任,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教育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加强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推进各项测评标准达标。校外托管场所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X政办发〔2023〕X号)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15日前)。按照XX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组成的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迅速开展调研分析,及时摸清底数,研究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
(二)检查整改阶段(5月31日前)。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联合执法,对区域内特别是学校周边的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逐个依法依规进行审批登记核实、开展培训活动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教育、校外培训秩序,确保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活动正确导向。对无证照的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治,达到条件要求的完善相关证照,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办、一律进行清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0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和网站分类公开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采取在每个培训场所亮证照经营、严禁超审批范围经营等方式,明确和公开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的相应资质,规范培训和活动的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场所醒目位置标明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突出正确的主题内容、价值导向等内容。各类机构审批主管部门牵头,严格落实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场所环境安全条件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主流媒体无有关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字〔2023〕X号)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部门职责和管理要求,逐级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联动监管、有效落实,抓好各项测评标准在每个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落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注重多方联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综合相关执法力量,积极参与规范治理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在各部门进行行业自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做好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把既定部署落实到位,真正把每个细节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对培训市场监管力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好培训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和具体工作方案请于5月12日前报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X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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