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承办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根据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技能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宣传动员。乙方通过各种合法、有效途径宣传承办项目的活动要求及相关政策;
(2)组织报名。乙方通过各种合法、有效途径发放《浦东新区20XX年职业技能比武竞赛项目报名表》,审核竞赛报名条件,做好参赛选手身份证明材料备案。
2、活动具体操作
(1)制定承办项目的比武竞赛方案,包括时间、场地、规模、活动安排等,及时上报甲方备案;凡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项目,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落实选手申报参赛工作;
(2)按照相关要求和方案,落实活动的各项工作,包括参赛方的协调、活动现场管理,及为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项目选手,按鉴定标准垫付相应的鉴定费和证书费等,保证比武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乙方在比武竞赛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参赛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乙方在比武竞赛活动中,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四、在比武竞赛活动结束后,乙方取得相关活动经费。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次比武竞赛活动结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浦东新区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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