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狸的记号》读后感600字1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让我深有感触的书,名叫《海狸的记号》。
里面讲的是一个名叫马特的男孩和爸爸来到美国西部开垦荒地,后来爸爸回去接妈妈和妹妹来此团聚,留下马特独自在小木屋里等待。
不久,家里的粮食快吃完了,他需要的蜂蜜也没了,于是他准备去蜂巢拿蜂蜜,可没想到遭到了蜜蜂的疯狂反击,这时候,住在这片荒野里的印第安人救了他,并帮他疗伤,让马特教一个名叫阿天的男孩认字,而阿天教他用印第安的方法轻松捕到猎物。
那个时候,白人与黑人是极少来往的,黑人也常被白人杀害的。而马特也有点害怕阿天。但经过相处,他们教给对方自己的本领,也让他们没了白人和印第安人的偏见,也使他们对对方文化有更多了解,于是,他们变成了非常好的朋友。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虽然人们现在对于种族的歧视已经很少了,但人与人之间有时还会分等级,看到有些种族的人会躲得远远地,目光也很嫌弃。
人都是平等的,一样的,不管皮肤是什么样颜色,我们都要相互尊重,不应该有歧视。
《海狸的记号》读后感600字2
在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谁是主人?谁是奴隶? 大家熟知的《鲁滨逊漂流记》中,就有了“答案”,白人永远是主人,而印第安人只能当奴隶。事实并不是这样,《海狸的记号》更体现了不同种族的人应该如何相处。
这本书主要讲了马特的爸爸去接妈妈和妹妹 ,留马特一人独自在木屋里等待。在马特最危险的时候,印第安人救了他。印第安男孩教他如何捕猎,马特教印第安男孩读书认字。渐渐地,两人在互相帮助中成了好朋友 。
一开始,马特遭遇了等待中的最低谷,只有吃无味的鱼才能生存。这种生活我想都不敢想,能天天吃鱼是很好,可这是没有味道的鱼,这种没有味道,早就蔓延到了马特的心里。
幸好,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印第安人帮助了他。一开始,我和马特一样,并不喜欢这些时而“沉默寡言”,时而“脾气暴躁”的印第安人,希望 马特能早日获得印第安人的尊重。
但慢慢往下读,我却发现印第安人更懂得利用大自然,而不是一味的靠工具。他们更热爱大自然,更懂得怎样与动物相处。当你看到他们不在意的神情,别忘了他们这种神情的背后,是友好,是善良。
没有谁是主人,也没有谁是奴隶,每个人都有自己过人的一面。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更应该互相学习对方的优点,懂得尊重别人的文化及价值观,知恩图报,与他人分享,不要在自己的傲慢下破坏了大自然的和谐。
《海狸的记号》读后感600字3
《海狸的记号》是一本令人动容的好书,其引发的思考是意味深长的,在与不同种族,不熟悉的人群交往的过程中,如何去除自身的优越感?如何学习对方的优点?如何知恩图报,愿与他人分享自己知道的……
这本书以《鲁滨逊漂流记》为反省对象,讲一个白人男孩幸亏有印第安人男孩的照顾,才得以度过许多难关,两人从最初的不信任、鄙视,慢慢地转变为互相钦佩,成为对方口中“白人兄弟”、“印第安兄弟”。丢弃主奴观念,相互尊重协助,族群和深意自在其中。
作者斯皮尔夫人巧用“书中书”构思以朴实手法写了这样一本以批判白人的自大狂妄为主的少年历史小说,她的自省与反思精神,令其他作家自愧不如。
“人生而平等”这句话虽然早在1776年就登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但绝大多数的有色人种都深刻体会到它的口号性,“白人第一,白人优先”的想法依旧深植在某些白人的脑海中,斯皮尔夫人的努力是种先锋行为,对我们的影响将产生深远意义,更可以帮助我们建立正确、宽容、积极的人生观。
《海狸的记号》读后感600字4
太阳已经半个星期没有出来了,心中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于是,我捧起了一本前几天买的书读了起来。
小说的两个小主人公白人男孩马特与印第安人男孩阿天是两个好伙伴,不过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这还得从马特一家说起:马特一家在美国西部的丛林中买了一块地,由马特和爸爸先来开垦荒地,一切都是那么地顺利。
后来,爸爸回去接妈妈和妹妹,丛林中的小木屋就只剩下了马特一人,他过得很孤独。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马特想吃蜂蜜,于是去捅了蜜蜂窝,结果被一大群蜜蜂“追杀”躲到了水里,蜜蜂走后,他因为体力不支与疼痛昏倒在地。
当他醒来时,发现一个印第安老人和一个印第安男孩再给他疗伤,在疗伤的时间中,马特知道了男孩的名字:阿天和老人的身份:海狸部落的酋长。
后来,马特与老人之间定了一个约定:马特每天都要教阿天白人文字(也就是英文),这样就可以看懂白人文字契约,不再卖掉土地,而阿天则每天给马特带一只猎物作为答谢。
在两个人日益频繁的交往中,马特开始思考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差异,懂得了要互相尊重,不能让白人的傲慢破坏了大自然的和谐。
我读完这本书,感触颇深:种族的差异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要尊重任何种族,而不应该对别的种族抱有歧视。
《海狸的记号》读后感600字5
在许多白人眼里,印第安人永远是卑贱的,只配做自己的奴隶,可这本书却颠覆了这个观念——白人和黑人永远是朋友!
主人公马特是个活脱脱的白人,而印第安男孩阿天,却是个黑人,在没有父亲的一段生活里,马特度过了他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时光,阿天也一样,他们从一开始的不信任、鄙视,慢慢转成了互相钦服,成了对方口中的“白人兄弟”、“印第安兄弟”。
刚读几页,我就觉得伊丽莎白·斯皮尔夫人写的这本书很有可能是《鲁滨逊漂流记》的译版,可接着读下去,我觉得这是本“书中书”。何谓“书中书”,就是以《鲁滨逊漂流记》为例,来撰写另一本书。
读完后,我的观念沉底倒塌,而且,我还懂得尊重别人的价值观,也警策自己不要让白人的傲慢破坏了大自然的和谐,更明白了“主人”和“奴隶”。何谓“主人”和“奴隶”,平常人会认为,主人永远高高在上,奴隶永远卑躬屈膝。
可我不这么认为,“主人”是有一点儿懒,“奴隶”是十分的勤快,他们在上帝眼里,都是平等的,只是有不同的称号罢了。
当阿天把那只视为珍宝的印第安猎犬送给马特时,他已经完全接受这个白人了,马特把他的传家宝,一快精致的银怀表送给阿天时,他已经把阿天视为知己。
我好想说:“所有人通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永远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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