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保管合同是一种现实生活和经济交往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和亲朋好友成立一个口头的无偿的保管合同,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并未意识到保管合同的成立和解除。本文就为您详细介绍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我国合同法第365条没有限定保管物以动产为限。现实中保管不动产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