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市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精选3篇)市教育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篇1 一、政治思想表现(20分) 1、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和学校决定,服从组织安排。(5分) 2、不听信、不散布错误言论,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学校及上级部门保持一致。(5分) 3、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 (5分) 4、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5分) 二、热爱学生(15分) 1、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能努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