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制度|劳务公司制度
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制度|劳务公司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