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保密协议
涉外保密协议(通用3篇)涉外保密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 项目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