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的受贿罪认定
典型案例:甲,某国有独资公司原机电工程部主任,退休后被该公司返聘为机电设备制造质量总监办公室主任、某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A项目”)评标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副组长。2005年,“A项目”开始招标采购,甲找到参与招标的富某公司负责人乙,表示可以帮助其疏通关系争取中标,并将乙介绍给了李某(甲的朋友),让富某公司同李某的公司(B公司)签订投标“A项目”的技术咨询合同。李某无相关专业背景,B公司也没有相应的实力,该公司系乙与李某为方便签合同和收受钱款而成立的。在评标过程中,甲向乙泄露了其他投标公司的信息,在打分中,甲压低其他公司得分,提高富某公司得分,最终富某公司中标。之后按照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