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二)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完成复检,在竣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并向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以供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竣工付款证书后42天内,经审查批准后支付给承包人。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期付款,应按第33.4款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6最终结算36.1最终付款申请表(1)承包人应在收到根据第53.3款签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文件。(1)按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2)合同规定的应付给承包商的额外金额;(3)承包人认为应支付给他的其他款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