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的高度概括,是对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总体表述。它不但揉合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更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体现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导向价值。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良好精神风貌的具体体现,是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央提出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区广大党员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时,要与党章的学习结合起来,对照党章,认真领会与“八荣八耻”荣辱观相关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领导干部要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慎重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改进作风,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将行政职权与高尚的道德修养、人格魅力结合起来,达到良好的执政境界和良好的施政效果,才能在“三个走在前面”的排头兵实践活动中争当先锋。
党校是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中组部提出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党校要充分发挥培训轮训干部的职能作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教学、教研工作之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切实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脑入心。党校教师,要深入理解和把握“八荣八耻”的重要内涵,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教学方法,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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