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人类面部的感觉器官之一,最能有效地传递信息和表情达意。服务人员在社交活动中,眼神运用要符合一定的礼仪规范,不了解它,往往被人视为无理,给人留下坏的印象。
(一)人际交往中的注视范围
与人交谈时,目光应该注视着对方。但应使目光局限于上至对方额头,下至对方衬衣的第二粒纽扣以上,左右以两肩为准的方框中。在这个方框中,一般有三种注视方式:
a公务注视
一般用于洽谈、磋商等场合,注视的位置在对方的双眼与额头之间的三角区域。
b社交注视
一般在社交场合,如舞会、酒会上使用。位置在对方的双眼与嘴唇之间的三角区域。
c亲密注视
一般在亲人之间、恋人之间、家庭成员等亲近人员之间使用,注视的位置在对方的双眼和胸部之间。
(二)注视角度
酒店礼仪培训中,既要方便服务工作,又不至于引起服务对象的误解,就需要有正确的注视角度。
1.正视对方
即在注视他人的时候,与之正面相向,同时还须将身体前部朝向对方。正视对方是交往中的一种基本礼貌,其含义表示重视对方。
2.平视对方
在注视他人的时候,目光与对方相比处于相似的高度。在服务工作中平视服务对象可以表现出双方地位平等和不卑不亢的精神面貌。
3.仰视对方
在注视他人的时候,本人所处的位置比对方低,就需要抬头向上仰望对方。在仰视对方的状况下,往往可以给对方留下信任、重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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