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200字
我一直认为散文或者小说是没有办法达到诗的自由,无论是有制式要求的十四行诗,还是五七言绝句的中国古代诗,在看似严格的字数要求下达到了一种并非刻意的自由表达,因为精炼所以只能飘逸,传达只能点到即止,这是我第一次在长篇小说中读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和浪漫,不是用混乱的性和破格的行为标榜的自由,也不是用情话和裹了蜜的爱情扮演的浪漫。
想来自己挺无知的,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前我没看过《百年孤独》也没去了解加西亚·马尔克斯,仅仅知道他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种无知导致我在翻开这本书之前并没有做阅读严肃文学的心理准备,以为会获得一段很轻松的阅读体验。就像是一个穿着T恤,牛仔裤,夹脚拖鞋,头也没洗牙也没刷的人被拉着去了一个衣香鬓影的酒会,很尴尬,感觉自己的准备不足是一种不尊重。我想要用“好”来形容这本书的内部结构,但这种简单的夸赞也是一种不尊重,这本书结构上的好有一种浑然天成,每一个情节,时间点的交叉都让你觉得作家的笔写到哪儿,即那段故事就是绝对必须要发生的。作家握着主角的命运,指引他们如何思考,玩弄着每一个字。
在读到某个换做其他作家会刻板式描述的情节时,我其实带着一种侥幸的期待,想看看他会如何写,是会一样的落俗,还是为了标新玄机而做出什么技巧性的动作。但都没有,一切文字都很流畅的溢出来,就连所有转折也都润滑的像抹了黄油一样。
普通作家会依靠着形容词,描述性的语言让你形成画面感。
好作家会让你形成空间感,所有人物和居所像是在你脑子里建了一个3d的模型。
一流作家会让你形成一个新的宇宙,涵盖宇宙,历史,遥不可及的古老国度的风土人情,书中主角性格里的每一点小狡猾,踏在地板上的鞋跟都在表达着骄傲。运河上的风,书上的鹦鹉,那时代新妇们涂抹在脸上的白铅,由于衰老已经变得光秃秃的耻骨。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妻子发现丈夫出轨是通过能够闻到他胡子上女人下体的味道开始。《霍乱》里妻子发现丈夫出轨却是从不能在丈夫衣物上闻到家里的味道开始,虽然这可能标榜着两人不同的性癖好,但却唤起了我很多不方便在读书笔记中提到的记忆。看完书之后去豆瓣看了眼网评,很失望。我们要不要通俗化,戏谑的去解读一部无论好坏的作品呢?解构作品其实是每个人的权利,阅读和观看甚至交谈之后人都在心里对事物进行结构,基于自己的几项了解,下一个自己价值观内的判断。出身低微的就是屌丝,交往过很多男朋友的就是荡妇,标签化是一种自我保护还是不愿意接受更多复杂的可能性呢?
时隔一年多又重新写读书笔记这件事儿是因为一个很恰当的巧合,恰当的巧合就是这件事儿的发生让我不觉得意外,而是会感觉到了这个时刻我应该遇到这个人,我应该这样去做。
前阵子和朋友聊到一个话题【掌握审美逻辑规律的过程就是被同化的过程吗?】当时的讨论很好,写东西在这个时代写什么才能赚得到钱无非就是八卦娱乐,时尚品牌之类能产生点击率和经济价值的东西。这类东西自身蕴含的逻辑不难被破解,甚至很容易模板化,模板化的红,模板化的消失。某一种审美趣味被大众审美所接受后被推行,成为模板。但大众审美是否准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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