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了英文版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不仅学到了不少单词语法,而且实实在在体会到了语境的含义作用。
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生活、富有正义感的侦探。第一章《血色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中,他仅仅凭借对华生的观察就迅速而准确的判断出了他的身份及经历。和华生一样,第一反应是莫名其妙、毫无根据可言,其实随着福尔摩斯的娓娓道来,便渐渐地为这位侦探折服。全书以华生为第一视角叙述福尔摩斯的探案经历,由开始的小案,逐渐到幕后黑手莫里亚蒂教授的现身,可谓是环环相扣、逐渐推向高潮。
这部小说的亮点在于罪犯不一定都是邪恶而可憎的,有很多都是为了正义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例如侯波等等。他们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他们的同情,然而最后都被绳之以法则是作者对法律的尊敬。侯波曾是一个向往自由的年轻人,然而黑暗的教规让他的恋人生不如死,他为了复仇,踏上了不归路。每次生擒仇敌时,他并不是一刀刺死他,而是让他从一颗有毒、一颗无毒的药丸中选一颗,自己吃剩下的一颗,因为他相信上天是公平的。
在《斑点彩带》一案中,听了受害人的控诉后,福尔摩斯义无反顾的前往凶险的房间,在黑暗中一声不吭的呆了大半夜,只为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在《最后一案》中,他为了不连累伙伴华生,留下最后的证据后,与大反派莫里亚蒂教授一同坠入深渊。为了终结罪恶,他不惜牺牲自己。正如作者所述:”deep down in that dreadful cauldron of swirling and seething foam,will lie for all time the most dangerous criminal and the moremost the champion of the law of thier generation. ”
电气151 陈子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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