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天志,就是上天的意志,是最高的行为规范准则,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在先秦时代,借天之名申已之意是一种惯用手法。墨子此篇亦如是,借天之名,表达自己对治理天下的想法。在我看来,这是墨子治国思想的总成,尚同、法仪、兼爱、非攻、明鬼等观点在这儿得到了装配组合,形成了简单的理论体系。
天志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一开始,墨子指出了天的威严不可抗拒。如果一个人在家族中而得罪了家长,他可以逃避到相邻的家族去。如果处在国中而得罪了国君,还有邻国可以逃避。但是得罪了天,就没有地方可以逃了。俗语说:“在光天化日之下得了罪,有什么地方可以逃避呢?”上天不会对山林深谷幽暗无人的地方有所忽视,他明晰的目光一定会看得见。所以千万不能得罪天。
那么,什么是天允许鼓励的,什么是会得罪天的呢?墨子说:天欲义而恶不义。天下的事,有义的就生存,无义的就死亡;有义的就富有,无义的就贫穷;有义的就治理,无义的就混乱。上天喜欢人民活着而讨厌他们死亡,喜欢人民富有而讨厌他们贫穷,喜欢天下治理而讨厌混乱。所以,义就是上天喜好的,不义就要被天惩罚。
接着,墨子讲了在治国时如何遵从天志,做到“义”。他说,“夫义者政也。”义是用来匡正人的,这个匡正不能从下而上,要从上而下。百姓竭力做事,不能擅自恣意去做,有官吏去匡正他们;官吏竭力做事,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将军、大夫匡正他们;将军、大夫竭力做事,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三公、诸侯去匡正他们;三公、诸侯竭力听政治国,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天子匡正他们;天子不得擅自恣意去治政,有上天匡正他。这其实就是法仪和尚同的观点,一是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能为所欲为,要按照天志行事;二是要从天子天始,一层层传达贯彻天志,按照天的意志去统一思想,匡正行为,努力做事。
那么如何才是“义”呢?墨子认为义就要兼爱。上天是爱民的,抚养人民,知道人民的疾苦。从前禹、汤、文王、武王所做的事,上尊天,中敬奉鬼,下爱人民。所以上天说,对我所爱的,他们兼而爱之;对我所利的,他们兼而利之。爱人的事,这最为广泛;利人的事,这最为厚重。所以使他们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受人称道,尊为圣王。而桀、纣、幽王、厉王所做的事,对上辱骂上天,于中辱骂鬼神,对下残害人民。所以上天说:对我所爱的,他们分别憎恶之,对我所利的,他们交相残害之。所谓憎恶人,以此为最广;所谓残害人,以此为最重。所以使他们不得寿终,称他们为暴王。
义还体现为非攻,墨子说,居于大国地位的不攻打小国,居于大家族地位的不掠夺小家族,强者不强迫弱者,贵人不傲视贱人,狡诈的不欺压愚笨的。这就必然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做到这三利,就会无所不利。就是天所好的义,这样从事的君主就可以称之为圣王。
此外,墨子多次提到祭祀鬼神,认为对鬼神尊敬也是义的表现,这就是明鬼。明鬼也是墨子思想的重要一部分,他在明鬼一篇中讲了许多鬼神之事,来证明这个世上是有鬼神的,不敬鬼神要受到惩罚,有点无稽。可细细想来,也许是借鬼神之名增强震慑作用,劝导当政者多行义举,关爱百姓。
上篇的最后墨子再次明确了天志的重要性,他形象的将之比喻为圆规方尺,有如用圆规方尺来衡量方圆,用天志可以衡量出国君为政的好坏,并且只有这个标准才是正确的标准。
中篇和下篇其实是对上篇内容的延伸,有许多重复交叉的地方。在墨子的文章里,如果分篇论述大多有这样的问题。中篇开头对天志和义关系的作了进一步论述,指出“义自天出”,天志就是要讲义。作为治国之君,一定要顺从天意,才会得到天的赏赐,否则就要受到惩罚。接着墨子描画了一个理想国度: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吃饱穿暖无忧无虑。要做到这样,归要到底就是要顺从天意,做到兼爱、非攻、明鬼、非命。下篇再次呼吁君子们不能总是明于小而不明于大,一定要遵从上天的意愿行事。在治理国家当中,要做到尚同,以义来匡正天下。做到兼爱,非攻,爱护人民,不发动不义的战争,不欺凌小国。
虽然起名为天志,其实是墨子自己的想法,他将自己的重要观点借天的名义表达了出来。我总觉得这应该写成一篇巨制,可不知道为什么墨子先生并没有多费笔墨,在在论点的论证上往往点到为止,有如隔靴搔痒,不得要领;在论述层次上有点混乱,令人费解;还有说到兼爱、非攻时提的论据,依然是这些原篇中的内容。因此,在我看来,天志虽然是墨家思想的总成,但在深度上和影响力上远远不及零散的观点。正如有学者认为:“墨子天志的观点,未能深入形而上的世界观中作讨论,在理论的深度上不足,故而未得于后世再被发挥”。还有人说到墨子的天志观对秦汉以后的宗教活动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天志和鬼神的学说被引入了宗教的范畴,而且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我想这和墨子先生的本意相差太远了吧。
不管怎么说,天志体现了墨家的治国理想,将天而不是天子个人的意愿作为治国的标准,还是有其进步意义。墨子在文中描绘的理想国度,也体现了当时的人民对安定平和生活的美好愿望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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