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初中、区直学校、局机关及二级单位:
按照8月3日全省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渭组通〔2022〕98号)、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渭组通〔2022〕101号)、区委办《关于在全区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渭临办字〔2022〕04号)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渭临组通〔2022〕77号)精神,现就我区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突出立说立行、即知即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组 长:
副 组 长:
成员单位:局党办、局政办、局监察室、
局人事股、 局脱贫办。
具体分工及职责:
党办职责:负责组织局党工委委员和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排查整改的工作要求,落实党工委决策部署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决策部署会议记录)。
政办职责:负责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排查整改的工作要求(整改工作会议记录);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联合监察室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及时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监察室职责: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排查整改工作的协调安排、方案制定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开展排查整改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负责快速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
人事股职责:负责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对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庸懒散慢虚、“四型”干部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的责任人,依照“三项机制”规定,及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和措施;负责收集汇总排查过程中各类典型案例,形成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和运用“三项机制”以及年度考核的工作依据。
脱贫办职责:负责提供排查整改期间扶贫领域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监察室。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区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区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以及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大力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住房社保医疗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5.“四型”干部问题。重点排查干部抱着只要不当最后,也不想争第一的心态,干工作提不起劲头、跟不上步调的问题。一是“木偶型”,不想事、不装事、不记事,一问三不知,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总得让人牵着走,拨一下转一下。二是“太极型”,表面上认认真真,兢兢业业,背地里打“太极拳”、耍小聪明、玩小把戏,能推就推、能拖则拖,有问题左躲右闪,遇矛盾上推下卸。三是“说唱型”,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对上拍胸脯、对下搞承诺,落实任务雷声大、雨点小,推进工作喊得欢、干得少。四是“撞钟型”,小事应付,大事凑合,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管差不多、不管差多少。
(二)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监察室会同党办等有关股室,从8月中旬到9月中旬,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分“安排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总结上报”4个阶段,对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三)、方法步骤
1.安排部署(8月20日--8月21日)
(1)制定工作方案。由监察室牵头,相关股室参与,对全区教育系统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月21日前制定《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
(2)下发通知。8月21日,将《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印发全区教育系统。
(3)召开排查整改工作动员安排会。8月21日,由监察室牵头组织召开排查整改工作动员安排会。各中心校、初中、区直学校、局机关及二级单位的领导参加会议。
(4)广泛接受社会监督。8月21日,在xx区人民政府网教育局专栏公布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电话2183435 2669019 2669015,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并做好问题收集和查处工作。
2.自查整改(8月20日--8月23日)
(1)认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2)扎实进行自查整改。①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照五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②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③扎实开展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④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举办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全面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
(4)强化执纪问责。监察室会同局党办、政办、人事股建立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从快从严处理。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第一时间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中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5)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公开通报。
(6)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8月24日前各单位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并报送局监察室。
3.监督检查(8月20日--9月5日)
为确保自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局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干部作风及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明察暗访。
重点对各单位干部作风问题加大力度和密度进行明察暗访。明察暗访工作由监察室牵头,政办、人事股配合,明察暗访阶段性工作结束后,监察室负责汇总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快速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台账,需形成见人见事的书面报告。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形成单行材料。书面报告、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和典型案例单行材料统一报送区委组织部。第一轮明察暗访于8月24日前结束,第二轮明察暗访于9月5日前结束,之后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2)重点督查(8月24日--9月5日)。
重点对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由监察室牵头,党办、政办、人事股、脱贫办配合。
第一轮督查重点是各单位自查整改开展情况,于8月23日前结束;第二轮督查重点是前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5日前结束。
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④组织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区委重要精神的记录;⑤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⑥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二是开展随机抽查。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一线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三是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师生、办事群众等服务对象,田间地头谈话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单位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四是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
形成检查报告。监察室在阶段性监督检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全面汇总检查工作情况,综合研究分析,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反映监督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见人见事,形成单行材料。书面报告以及单行材料统一报送区委组织部。
4.总结上报
自查整改以及第一轮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监察室牵头,党办、政办、人事股参与,对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全区教育系统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于8月27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第二轮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监察室负责汇总督查组收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9月11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工作由监察室牵头,党办、政办、人事股、脱贫办等相关股室共同实施。各二级单位及学校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各单位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各二级单位及学校务必于8月23日前将自查整改开展情况报告(主要领导首页签字)、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及问题案例单行材料报送局监察室(相关表格电子版已上传至xx区人民政府网教育局专栏,请各单位自行下载)。9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及学校要根据自查情况和督查组反馈问题情况,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主要领导首页签字)和相关印证资料报送局监察室。在本次排查整改期间,凡出现的重要情况一律要第一时间报告局监察室(联系电话: )。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有关规定,工作期间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馈赠礼品和土特产,不搞超标准接待。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针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的典型问题,完善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中共xx区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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