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结合建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把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工作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建设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切实维护我市建设领域的和谐稳定,形成平安朝阳、法治朝阳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建设领域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
2.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工程建设等黑恶势力;
3.垄断建筑材料供应、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
4.建筑行业流动劳动人口参与黑恶势力;
5.建设领域恶意欠薪、暴力讨薪等黑恶势力;
6.实施违法建设,以及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三、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在建设工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建设领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二)加强排查,掌握情况
结合日常建筑市场监管,对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行阻工、强揽生意,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设立并公开“扫黑除恶”举报及投诉电话,举报电话为:市zd委xx、市公安局xx。举报信箱: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xxx文化路三段5-2号;市公安局,地址,xxxxxx龙山街五段公安局刑侦支队。举报邮箱: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市公安局xx。每天及时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研究并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各职能科室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对近年来涉及建设领域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1.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一并依法处罚。
2.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
积极配合市人社部门对建设领域劳务用工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既要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杜绝建筑行业流动劳动人口参与黑恶势力、暴力讨债的违法行为。
3.杜绝建设领域恶意欠薪行为
协助人社部门严格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保证建设资金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杜绝非法集资和资金不足而进行的建设,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到实处,杜绝任何建设单位恶意欠薪事件。
4.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工程建设中,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如发现项目建中有煽动闹事、阻工扰工的行为,将针对具体事件进行深入了解,如发现有黑恶势力的故意行为,将配合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组织保障
成立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市住建委主任刘书文任组长;副主任王景辉、副主任赵天阳、副主任陈光任副组长;法规科科长张杰森、质安科科长杜玉章、建管科科长吴军、开发办主任王志国为小组成员和责任单位,由法规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小组成员及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方案》要求和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对建设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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