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法制、纪律和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师风师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全学区商业贿赂得到有效遏制。
(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防止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教育收费、行政审批等领域等商业贿赂案件在我学区发生。
(3)基本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
三、治理范围
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学区工作实际,这次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范围包括校舍建设和修缮、校园绿化等项目的招投标方面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四、实施步骤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做到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整体工作相结合、与建立教育诚信体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年5月中旬至5月下旬)
召开全学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工作,落实任务。学区和学校领导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反不正当竞争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开展法制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八荣八耻”教育和师风师德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弘扬正气,营造氛围,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推动治理专项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年6月至9月)
各学校针对本单位实际,坚持原则,严肃对待,把握政策,开展自查自纠。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学区予以督查。对不查不纠的、敷衍应付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各学校在组织排查中要认真掌握案件线索,建立情况通报、案情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机制,畅通商业贿赂问题的线索渠道。在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在管理中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于8月20日前,各学校将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和相关整改措施等情况书面学区。
各学校根据专项治理反映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督措施,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12月1日前,各学校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书面报学区。
五、组织领导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任务重,难度大,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学区成立以刘益和为组长、麻文斌为副组长、其他学区人员为成员的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建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及时解决各个阶段的具体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学校,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定期报告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大案要及时报告。
(3)注重调研,加强指导。要组织力量深入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和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出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注意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把全学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引向深入,使市场竞争健康有序。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学区
**年5月19日
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指导方案曾老师【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指导方案】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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