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总结55年来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时深刻指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民主执政”这一概念的提出,不仅表明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而且表明我们党对执政方式的认识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民主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民主执政的基本内涵,既科学回答了我们党执政的民主性质,也深刻揭示了我们党执政的实现途径;既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也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动力源泉。
坚持民主执政,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为了谁、依靠谁,是任何一个执政党都必须首先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判断执政党性质的根本依据。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党只有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根本观点,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政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民主执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坚持民主执政,是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必然要求。
人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和社会发展的推动者,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们党执政也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
因此,只有坚持民主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民主执政,既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也要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来体现和落实。
这就要求我们党不断适应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执政环境和执政队伍发生的新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民主执政提供制度保障。在实践中,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人民民主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丰富民主的实现形式,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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