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教工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x党字〔2022〕x号)要求,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的通知》安排,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22年1月23日前。
二、参会人员及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各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党支部为单位,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30%。
四、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一)深化学习教育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 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
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相互谈,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与每名党员要逐个谈,党员彼此之间都要谈心。对存在突出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对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对外出流动党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
(三)进行自我评价
在学习教育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五、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民主评议
(一)召开组织生活会
各党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支委会每名成员都要重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委会要根据听取的意见和平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支部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形成初步意见,作为支部讲评的依据。
(二)民主评议程序、内容
民主评议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做工作报告,检查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2)个人自评。(3)党员互评。(4)支部讲评。(5)民主测评。
本次民主评议党支部、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结合学校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和个人岗位实际,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查摆:
1.党支部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2.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围绕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否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贡献。教工党员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师德师风不好等问题;学生党员是否存在学习不好、品行不端、带头作用不强等问题。
(三)组织评定。党支部对党员自我评价、会议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作为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表彰的重要参考。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评议等次。评议材料一律由党支部统一存档。
六、问题整改
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支部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七、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委员要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参会并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要把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指导。学院党委将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要求重新组织评议,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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