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如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和锡组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实际,现就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和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时间地点:于2022年3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在职支部自行确定,并提前报机关党委。
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采取领学宣讲、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3.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述职,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4.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5.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四、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前,各党支部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支委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组织生活会后,各党支部要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并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市人大机关党委。
个人自评要摆出六个方面查摆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请各在职党支部把握好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准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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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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