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发展观端正司法工作指导思想促发展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当前我们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文件精神,思考调研实践问题,使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着力解决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和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实践问题,全面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进一步端正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联系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就是要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以此作为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规律,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克服和纠正机械教条理解法律条文精神、孤立办案、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等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符的错误倾向,把司法理念和司法行为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增强思想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树立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务意识,把人民法院的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确立工作的着力点。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工作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把人民法院的全部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确定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市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顺利实施。要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努力提升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增强为民观念,树立宗旨意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我们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为什么发展”、“发展什么”、“如何发展”的要求上来。贯彻这一原则,就是要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根本问题,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真正做到司法公正为了人民,事业发展依靠人民,公平正义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和司法为民的方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的问题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要改变生冷横硬推的衙门习气,树立热情周到、细心便捷的司法为民意识,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
三是增强打击与保护的观念,树立统筹兼顾的意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要树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把二者统一于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针对具体案件的处理,要从政治观念、法治理念、辩证思维等方面,深层次分析考量,既要考虑审判结果的法律效果,又要注重政治效果,还应兼顾社会效果,力求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全力做好人民法院的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发展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要紧紧围绕和保障第一要务全面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立足于本职工作狠抓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由此说明,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硬道理,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我们要坚持硬道理,完成硬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惩各类经济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为,特别要针对**市毒品犯罪、侵财犯罪的特点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止多发蔓延势头,为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调解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攻克执行难问题,维护法治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做到案结事了。要按照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通过具体的司法活动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关注民生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涉及群众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关系民生的案件,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以和谐的司法理念,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要注意改革审判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爱民、护民、为民、利民意识,把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息诉服判,案结事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做好人民法院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就必须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确保司法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既懂政治,又讲法治的人手中,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与时俱进的工作指导思想,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增强建设、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和坚定性,培育法官可靠的政治品质、忠诚的职业良知和优秀的司法品格,进一步夯实法院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灵魂工程”,始终把握好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司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性,狠抓培训教育,增强实践锻炼,总结成功的司法经验,努力提高法官队伍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更好地适应现阶段司法工作需要,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对于做好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树立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深入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力求在实效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营造创业干事的氛围。要立足于我们的本职工作,带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及司法工作的强烈使命感认真扎实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民心,取得社会的认同,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要统筹司法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发展,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保证司法业务工作健康顺利开展,以司法业务工作的成效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要用科学发展以的实践目标要求重视和加强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预防司法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法院干警防范风险的能力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坚持正派做人,干净司法,公正裁判。要从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中吸取沉痛的教训,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五条禁令”,规矩工作圈,纯洁生活圈,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维护政法队伍的荣誉和尊严,树立廉洁、公正、高效的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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