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__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委办【20__】90号)要求,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__区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要求,对我区工程项目排查对象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对象
(一)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共8个(500万元以上),分别是:
1、尤坑坑尾(墨斗窠)挡土坝及涵洞工程。
2、xxx建溪学校教学楼。
3、xxx社会福利中心(一期)。
4、大横绿色产业区3#、4#标准产房。
5、大横绿色产业区一期场地石方c标段工程。
6、__区档案馆。
7、__广场。
(二)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3个,分别是:
1、南平新城中心(二期一号地块)
2、上江城
3、南平新城中心(二期二号地块)
二、排查结果
(一)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投资500万元至3000万元)排查情况。
1、无问题的7个:xxx建溪学校教学楼、xxx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大横绿色产业区3#、4#标准产房、大横绿色产业区一期场地石方c标段工程、__区档案馆、__广场。
2、有问题的1个:尤坑坑尾(墨斗窠)挡土坝及涵洞工程,该工程在项目环节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一栏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3000万元以上)排查情况。
经我局工作人员排查,3个其他投资项目没有发现问题。
三、治理对策
1、加强宣传,提高各相关单位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
2、加强项目的标后监管及跟踪。
3、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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