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根据天山区语言文字工作第三阶段的要求,对照乌民语(2019)11号文件《乌鲁木齐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自查自评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的内容,以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汇报如下: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我校的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制定了行文规范制度、信息报道制度等规章制度。
实验小学语言文字领导小组成员及机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由教导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2. 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
3. 加强对教职员工普通话的培训和测试,将普通话和文字运用
作为业务考核内容,作为新教师录用的标准之一
根据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普通话作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及校园语言,将普通话合格设为教职工业务考核和录用的条件之一,学校教师现全部通过了普通话测试,合格率达100%。学校注重教师业务培训,将“三字一画”、朗读作为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开展竞赛活动,促进教师普通话和文字书写、应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学生能运用普通话较为流利地进行表达。
4. 学校各类标牌、印刷品等处用字规范
学校对校园内的标语、各类标示牌、宣传橱窗及印刷品进行了自查,字体、字型均符合标准,对发现的个别问题及时纠正,并按上级要求印制了永久性标语。
5. 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符合用字规范,学生认识
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
学校在评课标准、作业检查制度中,把书写规范作为评判标准之一。学校对教师的作业、评语和学生作业本进行了检查,并在教师中认真组织宣传使用普通话和正规语言文字活动,让教师把文件精神要求带给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在日语言交流中使用普通话,在一切活动竞赛及日常学习作业中按规范要求写字、用字。
6. 在师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组织教师学习了一系列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将语言工作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的工作中, 在学生中宣传规范用语、规范用字的重要意义,制作了宣传板报,在全体教师中进行了语言文字法规测试。
以上是我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恳请上级领导在实地检查时提出宝贵意见,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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