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综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做好成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和下属部门和单位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部门都能按照县综治委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综治工作大局观念,在各自部门工作中,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局办公室严格对照县综治委目标责任书要求,逐项落实综治工作任务,及时召开综治会议,安排综治工作任务,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
二、进一步落实见义勇为政策。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我县民政工作实际,4月份出台了《关于落实见义勇为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未参加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牺牲,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先享受救灾救济款物,给予优先照顾,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弘扬社会正气。
三、做好优抚工作。半年来共接待优抚安置对象来信来访50人次,现场答复40人次,处理优抚安置类来访信25余件,进行入户调查9起,基本稳定了来访来信者。认真调研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度接收安置对象27人,安置工作正在积极落实中。努力解决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基本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切实做好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县级救灾预案,今年4月间,指导完善了乡、村两级预案制定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在传统农村救济向农村低保过渡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过渡。对上访群众和盲流人员及时给予安抚稳定和社会救助,确保无灾民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对于社会困难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尽量给予生活救助。上半年发放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27.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5万元,接待困难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确保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严格对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时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确保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能及时得到政府救助,已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半年来,共发放低保金3200余户14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特困救助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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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综治工作半年小结篇1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民政局把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创先争优为契机,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具体要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城乡社区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德阳和xxx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四川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xxx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四、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三﹚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步步深入,一抓到底,逐步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
﹙四﹚积极开展城乡居民素质提升、城市环境改造等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巩固治理“三乱”成果、促进市民文明卫生习惯不断提升。爱学范文网
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就业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不断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扶持他们自谋职业。免费举办了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班,2月份将经过培训的27名退役士兵安排到天津焊材集团工作。(四)基层组织、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
1、进一步加强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全县各村完善了村务制度,健全了村务公开监督、民主理财组织。
继续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积极筹集资金建设社区标准化办公用房。对铁西街道社区设置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3个社区调整为9个,进一步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了“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效开展。
2、区划地名工作。顺利完成了蒙冀线103公里的边界联检。积极化解矛盾,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努力实现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五)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工作
1、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倡导殡改新风。与县文明办共同召开现场会推广汐子镇汐子村、二十家子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移风易俗等做法。出台了《迁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县乡两级财政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奖励补助办法,进一步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2、发展壮大新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公益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对现有社会组织的管理,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社会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上半年新成立民非企业3个,社团1个。完成了63家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合格57家,注销6家。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与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服务,上半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3人次。
4、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建立婚姻登记网络信息系统,改进登记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5、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严格依法登记,规范收养登记档案,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及时发放孤儿生活供养费。顺利完成了全县孤儿信息录入工作。
6、完成了白血病、先心病、疝气患儿统计上报工作和“三无”人员统计上报工作,建立了“三无”人员信息档案。
7、加强福利企业管理。严格监督企业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情况,保证残疾职工上岗率,提高残疾职工待遇,切实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8、老龄工作开展顺利。我县有60岁以上老人7.1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6800人,百岁老人3人。全县敬老“孝星”评比工作街道、乡镇初选已经完成。落实了百岁老人长寿津贴。
(六)加大民政宣传工作力度
加强民政宣传,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综合协调能力、策划宣传报道能力和新闻挖掘采写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政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民政、关心民生。上半年编发民政信息24篇,县级报刊采用13篇,市级采用9篇,自治区级采用2篇。
(七)项目建设工作
民政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基本完工,已开始硬化地面、绿化院落及工程扫尾工作。民政综合福利中心、县光荣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救灾库计划于今年投入使用。
二、存在问题:
总结今年上半年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县乡两级民政工作人员少,与民政工作点多、面广、量大、应急性强的特点不相适应,不利于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提供服务。二是民政基础设施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
2022年上半年某县民政局工作总结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体民政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认真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圆满完成了2022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2022]127号文件精神和市里的要求,严格测算了城乡低保标准。今年我县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2022年的245元/月调整到31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022年的1000/年调整到1773元/年。上半年共有8114人享受城镇低保,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280.3万元。31269人享受农村低保,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548.8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成了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积极推进规范化管理。
2、医疗救助工作。上半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53.6万元,救助1912人次,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93.2万元,救助455人次,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治病难问题。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我县有敬老院15所,集中供养509人,分散供养2230人,集中供养率为19.7%。按自治区要求,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散居五保户每年每人2196元,集中供养的五保户每年每人3083元。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经费371.3万元。2022年6所敬老院改扩建工程上半年全部竣工。新增床位正在陆续入住。今年小城子、三座店、八肯中三所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准备工作,项目材料已经上报。认真落实县领导关于敬老院建设的批示,进一步加强了敬老院的内部管理,增加设施,改善环境,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救灾救济工作
1、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宣传《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完善救灾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救灾应急的准备工作。
3、开工建设730平方米的救灾库,年内投入使用。
4、做好救灾工作。今年我县先后发生了旱灾、风雹等灾害,受灾面积27万亩,直接经济损失4050万元。受灾人口18.5万人,发放救灾款90万元,保障了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三)优抚双拥安置工作
1、严格执行标准,及时发放各种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和现役军人优待金。对在部队立功授奖的义务兵家属及时进行奖励。
2、认真解决老复员军人的“三难”问题和下岗失业的复退军人的生活难问题。将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复退军人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需要进行医疗救助的及时进行了医疗救助。将优抚对象分类纳入各类基本医疗保险,确定县内10家医院为优抚定点医院,全面实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补助药费29.98万元。
3、继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清明节期间,全县有近万人采用不同形式祭扫了革命烈士墓,对青少年和学生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完成了零散烈士墓普查工作,对全县烈士陵园进行了规划,对部分烈士陵园进行了维修。在五化镇李营子村新建了抗日九壮士纪念碑。
4、协调指导双拥共建单位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春节期间,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到驻军部队和老优抚对象家里慰问,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双拥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
5、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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