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人才培养计划
在市级培训基地培训的由市卫生局安排,培训方案这要涉及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为不断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的通知》(卫农卫〔〕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及专业
全市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具有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和一定临床经验的医疗服务人员及辅助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每个乡镇卫生院选派2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培养专业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中医科、五官科、急诊急救、麻醉、影像和检验等。
二、培训基地及计划
市级培训基地为市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县级培训基地具体由各县(市、区)按省规定确定,报市卫生局备案。原则上初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县级培训基地进修学习,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县、市级培训基地进修学习,特殊情况可将初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调整至市级培训基地培训。在县级培训基地进修培训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监督管理和评价;在市级培训基地培训的由市卫生局安排,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附表。
三、进修培训时间
进修培训自年10月下旬开始,培训时间依专业情况确定为半年、1年。10月底前,本年度进修学习人员要全部入驻培训基地进修学习。
四、培训方式内容
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相结合,以临床进修为主的方式,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卫生技术人员专业需求,可有所侧重。
五、经费保障
省按进修人员3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按要求制定本县(市)区培训计划,做好县级培训基地确定、培训人员确定、培训考核评价及资料收集等工作。要加强对县级培训基地、带教老师和学员的考核管理,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有关考核结果将作为带教和进修人员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抓住此次培训机遇,结合本院实际和业务发展方向,重点做好进修人员选派、学习时间及待遇保障等工作,消除进修学习人员的后顾之忧。进修人员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省“522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妥善进行进修安排,加强教学和学员管理,建立健全进修医师学习档案,免费为进修人员提供必需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进修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指派临床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医德医风好的老师承担带教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四)进修培训人员要珍惜机遇,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所在医院的管理规定。培训期间,学员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2天以内的由主管院长批准,2天以上由学员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批准。培训期半年累计请假时间达10天的,培训期1年累计请假时间达20天的,终止其培训资格,除全市通报批评外,五年内不再安排外出进修学习。
市卫生局将结合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管理严格,培训规范,按时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效果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管理松懈,未完成培训任务或培训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接受免费培训任务或变相收取进修费用的医院,暂停或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资格。
卫生院人才培养计划
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卫生院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培训,使医务人员的业务综合素质有大的提高,适应新形势下医疗卫生工作的需求,争取所有卫生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标准,特制定本制度及计划。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目的,适应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培训方式:
1.积极参加省级、市级、县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
2.选送医务人员到各级医院进行进修培训学习。
3.利用网络系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4.鼓励参加各种学历教育。
5.医院举办业务学习讲座。
6.订阅相关医疗专业知识的杂志。
3.培训要求:
要围绕教育、培训、准入、稳定等环节,探索建立卫生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要制定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结合,统筹安排人才培养工作。强化能力培养,使医务人员适应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需要。
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的培训,建立定期进修学习制度。
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把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作为工作重点,开展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全科医学人才。
要把适宜技术推广与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适宜卫生技术作为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技术推得开、有人用、留得住、起作用。
四.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的原则
1.严格人才培训选拔标准,坚持德、智、体、技、能各个方面的要求。在选拔培训人员时,一定要选择政治素质高、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或管理水平,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去参加进修培训学习。
2.对外出进修培训学习人员的选派,应结合职工民主推荐、医院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选拔符合标准的人员。
3.坚持医院技术梯队结构合理。在培训科室带头人或后备技术人才时,标准及起点要高,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各专业岗位人才合理搭配培训,老、中、青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逐步做到整个医院技术力量结构合理,为使医院均衡发展提供人才力量。
4.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吸引人才应创造条件,使本单位象磁铁一样把人才吸住、引来。医院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也应大力发展自身后备人才的培养,使医院成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和人才施展才华的基地。
5.加大乡村医生的培训,每月召集乡村医生到医院进行集中培训,使乡村医生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常见急诊疾病的抢救技术,临床必须掌握的技能操作,防疫妇幼相关知识等,使乡村技术力量有很大的提高。
五.人才培训的考核
对选送到省市县等地举办的培训班人员,在单位工作中进行相关培训学习内容的实际应用考核,是否将所学技术掌握,是否取得了实际效果,并纳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并将所学知识利用医院业务讲座时间对单位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授课讲座,将所学知识普及应用推广。
对选送医务人员到各级医院进行进修培训学习的人员,进修期间暂发放70%工资用于进修学习。进修学习结束时,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进修人员所学知识在临床中的应用进行为期半年的不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余30%工资的发放和相关费用的报销,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对医务人员平时参加的网络学习、继续医学教育、医院的业务讲座、报刊杂志等途径所学业务知识,医院结合“三基”考核训练对医务人员进行平时业务技能知识考核,使之所学有用,对平时学习长抓不懈,创造医院良好的学习氛围。
卫生院人才培养计划
为努力提升医院的学科水平和综合能力,让我院一些专科学术水平完成三、五年内,在市、省内形成优势和特色,造就一批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盛市医学重点人才,经医院重点专科、重点人才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对省重点专科、市重点学科,和院重点专科建设和盛市、院级重点人才,加强扶持力度并制订实施办法如下:
一、院设立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专项经费。
1、盛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给予上级经费数额相等资金匹配。(并视学科发展情况可适当增加)。
2、院重点专科给予15-20万元基础扶持资金。
3、重点专科开展重大新业务所需设备及病人医疗费用医院将给予支持。
4、基础资金的支出用于科室的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课题调研、资料费、提供出国考察经费等)。
二、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在人员调配上给予政策倾斜。
三、重点专科建设要明确一个主攻方向,针对关键技术问题,集中力量有所突破,从而形成专科优势。
四、可采取与盛及国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建设的形式,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专科建设、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共同发展,确保重点专科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和高效益。
五、重点专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五年内培养出2-3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业务骨干,逐渐形成结构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
六、加大重点专科的制度建设,为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切实做好人、财、物等配套和后勤保障工作,以保障专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七、院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将对院重点专科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并签定合同书。每半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照考核指标进行检查。未达标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再列入院重点专科,并停止资助。
八、医院年终经考核对在实施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科室、学科带头人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实行重奖。
九、院重点人才培养周期(二年内),给予基础扶持资金2万元。基础扶持资金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参加全国、盛市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出版专着,国内外进修学习、购买资料所需费用等(市重点人才每年可报销书报费1500元、院重点人才每年可报销书报费1000元)。
十、入选对象须和院签定培养合同,院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目标考核,每半年考评一次。评估考核的重点是学术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学术地位、医、教、研工作业绩及培养经费使用情况。
十一、入选对象可聘请国内、外医学界相关专业着名专家作为自己的导师,定期给与课题、业务技术指导。
十二、医院每年将根据“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对培养对象成绩显着者给与表彰和奖励,对贡献突出者实行重奖。对完不成考核目标者停止资助,实行淘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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