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北京小天使国际双语幼儿园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中农盛华富通(北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每学年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 乙方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资质。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鲜肉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交纳保证金5000元,并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进出而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每次在保证金中扣罚500元,。
五、供应鲜肉品质等具体要求:每次提供肉品有检疫合格证明且安全, 无槽头,无大腿骨,皮毛处理干净,经学校相关人员验收后,按学校要求对肉品进行加工,肉价至少低于市场价1.5元/斤。每次结账时,乙方提供具有定点供货资格企业出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账,税费3%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可以拒收。
第三层次文件 修改标识:0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原则上二周内付清货款。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第1页 月 日
生鲜配送供应商合同生鲜供货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订约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蔬菜、肉类等生鲜货品采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数量和质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提供数量完整、质量合格的货品。
第三条 【标准及验收】规格标准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提供货品样本,经甲方同意后,拍照存档。乙方在其供应期内不得更换等级,品牌,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样品,经甲方同意后可更改。
甲方质检组负责查货验收。重大质量问题由国家相关检疫、质检部门认定。
第四条 【价格】每月26日至30日,由甲乙双方协商订价,并签署《重庆渝风堂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生鲜品每月订价表》。
第五条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甲方每天下单时间为每天20:30~22:00,补单时间为每天14:00左右。“下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次日供货的种类和数量;“补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当日需增加供货的种类和数量。
根据甲方下单的内容,乙方供货时间为下单后次日上午8:30~9:00;根据甲方补单的内容,乙方应在当日16:30以前供货。临时补货应在两小时内供货。
乙方如不能按时供货,应在下单当日通知甲方。
(二)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甲方验收物品合格后,应在乙方的供货单上签字。供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时间、地点、方式】
(一)每月1日至4日,双方负责对账,将上月甲方应付乙方的供货款核对无误。
(二)甲方每月16日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结清上月应付乙方的'供货款。乙方在收款时应签收,并提交税务发票或规范的财务收据。
(三)若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对帐和结帐,则当月应结算的货款延期到次月核算。
第七条【履约、质量保证办法】
(一)乙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征、检疫证、授权书等的复印件。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元,作为对其供应合格质量物品的担保。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元, 作为其按时足额供应物品的担保。
(四)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八条【存货换货方式】
第九条 乙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结清账目,签定合同解除书,并扣除履约金总额的20%。
甲方并非基于乙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乙方认为甲方收货人员无故刁难,可直接向甲方公司投诉,甲方将全面调查。公司投诉电话13908349069。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第二条规定,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克扣斤两或自己弄虚作假,一经甲方质检组查出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50﹪;第二次被查出的,则扣除履约金全额,并解除合同。
乙方提供变质、过期、注水、未经检验检疫等的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甲方第一次查出扣除质保金总额的20%;第二次查出以上问题扣除质保金总额的50%;第三次查出以上问题则扣除全额质保金和履约金,并解除合同。
如遇重大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额质保金并解除合同。
(二)乙方违反第三条规定,未按约定的规格提供货品的,甲方有权拒绝接 收;第二次仍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1%~5%,并 要求乙方换货;第三次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5%~10%,并要求乙方换货,如乙方无法换货,则所送货品不作计价;第四次仍不 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则甲方扣除乙方全部履约金,并解除合同。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所供产品的品牌、类别,甲方有权拒付更换 产品的货款,并扣除履约金总额的1%---10%。
(三)在月订价格执行中,因市场物品涨价,乙方借故不供货,甲方如在市场上购得同样货品,扣除履约金的5%~10%,第二次出现同类问题,甲方将视乙方无履约能力并扣除全额履约金,解除合同。
(四)乙方违反第五条(一)的规定,第二次仍未按时供货,甲方将扣乙方履约金总额的1%~5%;第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除履约金总额的5%~10%; 第四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履约金总额的10%~30%,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供货的情形除外。
(五) 乙方违反第九条规定,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金、质保金,并保留向乙方追述其它索赔的权利。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扣收保证金后,如不解除合同,乙方则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按照甲方扣收的金额补足保证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市场宣传支持:
(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十天内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第十四条 【生效日期】本约定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生鲜品每月订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是合同内容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年(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生鲜配送供应商合同生鲜供货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交货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______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验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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