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推崇的一种人格境界,它要求人们诚信、廉洁、正直。
不久前,我读到一个公孙仪拒鱼的故事。战国时期鲁国相国公孙仪特别喜欢吃鱼,人们争着送鱼给他,但均被拒之门外。他的弟子们劝们说:“你既然喜欢吃鱼,就该收下人们送来的鱼,为什么不接受呢?”公孙仪深刻地分析到:“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才不肯接受鱼。如果接受了别人的鱼,到时候就要迁就别人。迁就别人,就是徇私枉法。徇私枉法,就难免被罢官。如果我的相国职务没有了,这些人也一定不会再给我送鱼了。到那时我又没薪俸自己买鱼,还能再吃到鱼吗?”
读了这个故事,我联想到了现在的社会。当今社会上,有的人当了官,把自己的亲戚朋友也拉上了官位;有的人当了官,不断贪污人民的财产;有的人当了官,假公济私、只收礼不办事。这些人的行为是多么可耻啊。
当然大多数的官员都是像公孙仪那样,乃“出淤泥而不染”的为政清廉者。他们把清廉视作为官的操守、修养和人格。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学习他们严于律己的精神和清正廉洁的品质,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清正廉洁”永远驻留在我们心里,让我们做个诚实、正直的学生吧。
清廉的公孙仪读后感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种值得学习的精神。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从古至今,就有许多人以身作则,怀着崇敬的心情,最近,我读了《以廉为宝》这个故事,令我感触颇深。
《以廉为宝》讲的是春秋时期,宋国有一个叫子罕的司城,他为人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一天,有一个人拿着一块玉雕师傅认为的宝玉去献给子罕,子罕不愿意接受说:“我以廉洁为宝,你以玉为宝;你把玉给了我,我们就都丢失了自己宝贵的东西,不如你留着玉,我们都能各有自己认为宝的东西。”是呀,以廉为宝,一个人若拥有了廉洁的高尚品质,才真正意义上拥有了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那是何等弥足珍贵!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子罕凭借着自己的行为得到了后人的爱戴和赞许,这比任何宝物都珍贵。我们应该把子罕作为榜样,学习他为人正直、光明磊落、廉洁自律的品德和他不谋私利、清明廉洁的精神。凡事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或只顾满足自己的贪欲,平白无故地拿别人的东西,做出丢失廉洁和对不起自己良知的事情。
我们要时刻谨记——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作为一名小学生,从小事做起,同样要做到廉洁。要以诚信、友善为待人之道,廉洁为做人之本,热心、无偿地帮助同学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不接受同学给予的任何回报。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要将廉洁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将廉洁文化发扬光大。
清廉的公孙仪读后感廉洁、正直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具备的品质。就像公仪休一样,不贪别人的礼物。既使自己再喜欢,也不能不劳而获。公仪休这种廉洁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有一天,公仪休正和学生子明说自己很喜欢吃鱼,过了一会儿,某大夫的一位管家送来两条大鲤鱼,说是主人吩咐,送给公仪休大人补补身子。公仪休见状,连忙摇手说:“不了,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想呕吐,请你务必转告你家大人。”管家走后,子明不解地问公仪休:“老师,您不是很喜欢吃鱼吗?有人送鱼来,您又不要,为什么呢?”公仪休语重心长的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这份礼。你想: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那就要按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难免要违反国家的法纪。如果我犯了法,成了罪人,还吃的上鱼吗?”子明听了,恍然大悟。
从古至今,卑鄙小人们嘴上说正义,手底下却不知干了多少坏事。有多少贪官为了钱财而冤枉好人,又有多少小人看中了人家的家财万贯而诬陷别人,夺取钱财?被揭发了不是痛哭流涕,便是死鸭子嘴硬不认账!秦桧这样的奸臣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害死了带兵出征的岳飞,从中获得报酬,使自己的国家灭亡。换一个角度去想,如果秦桧不害死岳飞的话,而是协助岳飞一起保卫祖国,那结果就大不一样。我们要学习公仪休廉洁不贪的品质,不要见钱眼开,这才是所谓的正直。
正义是浇灭掉山中邪火的大雨,正义是抵挡住野心炮火的盾牌,正义是直插入邪恶胸膛的匕首,正义是所有爱好和平人的守护神。我们要坚持廉洁、正直,学习公仪休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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