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用户供热质量,促进集中供热的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xxx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x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即墨市热电厂所属供热区域内的供热突发事件。
1.4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厂锅炉、机组、故障导致供热中断;换热站、混水站、提压站故障导致供热中断;老化的蒸汽管网、高温水、低温循环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他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等。
1.5事件分级
1.5.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造成500户以上1000户以下或整个小区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1.5.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热源故障限制热量造成用户室温大面积不达标8小时以上的。
1.5.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造成一个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1.5.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两个以上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1.6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范围
1.6.1应急抢修队伍的组成及要求:
由源腾公司、暖通安装队、外协资源组成。对协助抢修资源至少配置土建队伍两个,供热设施维修队伍两个,由总工办在近年土建和供热设施安装维修队伍、设备吊装搬运设备中选择。各抢修队伍应成立专门的供热抢修机构,负责供热抢修人员技术培训、设备维护、抢修工作协调等。每年10月15日前总工办应将抢修队伍、人员配置情况、负责人、联系方式、抢修设备和工器具配置情况落实到位并通知到供热运行、服务、管理和抢修部门。
1.6.2应急抢修队伍的职责范围:热源故障应急抢修由生产部门组织,源腾公司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求进行抢修;蒸汽管网应急抢修由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部门组织,源腾公司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求进行抢修;;供热主管网应急抢险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源腾公司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求进行抢修;供热站、二次管网、小区管网设施的应急抢修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各区域外协公司负责具体的抢修工作。
1.7应急设备的配置
应配备的应急抢修设备:须配备必要的电气焊设备、热水抽水泵、污水泵、发电机、应急抢修车、运输车辆、人员的安全防护器具、现场防护设施、照明设备等。
2.组织指挥机制
2.1热电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
成立热电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抢修指挥部),由厂长任总指挥,责任部门分管副厂长任副总指挥,供热部、总工办、安环部、企管部、厂办、党办、综管部、各热源厂生产部、各热力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人、源腾公司、物资公司、暖通安装队负责人任组员。
2.2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部,办公室主任由供热部部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抢修工作;负责供热应急抢修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实施;负责供热应急突发抢修事件的统计分析,依法依规报告信息;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负责组织上报市供热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
2.3部门职责
2.3.1供热部:负责应急事件整体的工作协调;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现场救护等工作;负责与上级投诉、信访部门的汇报联络工作。
2.3.2党办:负责按照审核的信息组织新闻报道。
2.3.3厂办: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汇报工作;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
2.3.4安环部: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对应急过程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2.3.5总工办:负责抢修队伍、土建队伍的管理;负责应急抢修的指导、调度、技术支持工作;负责道路开挖等手续办理工作。
2.3.6企管部:负责组织应急抢修预案的审核,负责对预案执行的考核,
2.3.7各热源厂生产部:负责确保热源保障能力,负责热源故障现场抢修组织和技术方案的初步制定,负责组织热源故障的抢修。
2.3.8各热力公司:负责所辖区域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抢修组织和技术方案的初步制定,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应急事件的抢修;负责初期事故现场的防护工作;负责影响区域居民的通知和宣传工作;负责外网供热恢复工作。
2.3.9源腾公司、暖通安装队、外协资源队伍:负责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抢修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抢修人员的培训确保抢修能力适应供热需要。
2.3.10物资公司:负责抢修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制定有关抢修的实施方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各热力公司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气象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3.3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汇总情况,及时对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判断;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预警
4.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我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预警级别。
Ⅳ级预警:造成500户以上1000户以下或整个小区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Ⅲ级预警: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或因热源故障限制热量造成用户室温大面积不达标8小时以上的。
Ⅱ级预警:造成一个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Ⅰ级预警:造成两个以上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小时以上的.
4.2预警发布
4.2.1由应急抢修指挥部发布。
4.2.3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4.2.3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内部专用网络、小区宣传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4.3.1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辖区热力公司、厂部职能部门等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2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的准备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4.4.1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应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4.4.2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或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的时限和程序
5.1.1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区域热力公司、热源厂应立即核实并向分管厂领导和其他职能部门汇报。
5.1.2由分管厂领导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1.3供热部负责核实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向各热源厂和其他职能部门通报,事发区域热力公司和热源厂应第一时间做好突发事件沟通协调。
5.1.4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责任部门要在三日内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2报告内容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6.1.1热源外部突发事件发生后,辖区热力公司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1.2热源突发事件影响到外部供热后,热源厂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抢修队伍进行处置,辖区热力公司根据预案配合管网、供热站的运行调整工作。
6.1.3突发事件责任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事故扩大。
6.2组织协调
6.2.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Ⅳ级):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修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厂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和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6.2.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修队伍,总工办组织资源进行协同处置。热源故障由热源生产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和总工办组织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厂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和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6.2.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事发热力公司和热源进行处置。属于管网故障造成的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修,属于热源故障造成的由热源厂生产部部门组织抢修,总工办协调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2.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事发热力公司和热源进行处置。属于管网故障造成的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修,属于热源故障造成的由热源厂生产部部门组织抢修,总工办协调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现场指挥
6.3.1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四级和三级突发事件由辖区热力公司或热源厂负责人或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二级和一级突发事件由抢险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由辖区热力公司或热源厂分管厂领导进行现场指挥,视情设置若干工作组,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各热源厂和热力公司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6.3.2宣传报道:党办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负责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供热部负责组织好热线的答复,与上级投诉、信访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厂办负责组织对宣传的审核工作,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6.3.3交通治安:由综管部负责,负责协调政府交通、治安管理部门对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6.3.4设施抢修组:由源腾公司负责,负责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辖区热力公司、热源厂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制定现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总工办组织好外部土建和维修资源进行权利配合。
6.3.5综合协调:四级和三级突发应急事件由辖区热力公司负责综合协调。二级和一级及热源原因造成的应急事件由供热部负责综合协调。
6.3.6运输保障:由综管部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车辆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3.7医疗救护:由综管部负责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6.3.8后勤保障:由综管部负责。
6.3.9事故调查:由安环部负责,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3.10专家组:由总工办召集相关领域专家、部门有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根据相关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应急抢修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4处置措施
6.4.1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辖区热力公司组织公司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设施防护标志等。根据故障情况根据抢修职责通知抢修队伍做好抢修维修准备工作;辖区热力公司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和厂部职能部门,并组织制定初步抢修方案;通知抢修队伍组织抢修人员及抢修设备到现场处置;辖区热力公司根据现场及抢修队伍处置情况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和厂职能部门,确定抢修时限;辖区热力公司对影响范围的用户通过短息、张贴通知、热线等方式进行用户通知宣传,供热部和党办做好配合工作。供热部负责向政府主管、投诉和信访部门汇报有关突发事件影响及抢修进度等情况。
6.4.2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热源故障由热源厂生产部门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由分管领导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有关突发事件影响及抢修进度情况;总工办调度资源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因热源故障造成用户大面积不热情况,党办应通过电台、报纸、微信、网络等途径进行宣传和通知;辖区热力公司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6.4.3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由应急抢修指挥部统一指挥抢修工作,统一调度抢修资源;各责任区域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区域内抢修工作;党办应通过电台、报纸、微信、网络等途径进行宣传和通知;辖区热力公司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6.4.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6.5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根据突发事件级别由组织处置部门报分管领导或应急抢险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7.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安环部应组织事发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报厂安委会并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上报。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8.1.1各热源厂、热力公司、职能部门应进行应急抢险预案的培训,广泛开展供热应急抢修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1.2预案发布后,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8.2应急演练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供热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1次演练。各热源厂和热力公司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现场演练、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保存备查。
9.责任追究
9.1供热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照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9.2总工办应制定抢修过程有关考核规定,并监督各部门、抢修队伍执行。
9.3企管部负责组织应急抢修事件的考核工作。
10.预案修订
由供热部按照《xxx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x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供暖应急预案范文2篇李郁庄中心小学冬季供暖应急预案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杰
副组长:郑吉怀
组员:安全值班人员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值班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
(三)应急保障措施
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
1.购买安装必要的电暖器,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供暖应急预案范文3篇总则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的应对处置全区冬季供热突发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冬季供热突发重大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活安定,确保冬季供热安全。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市供热用热条例》《xx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因热源生产、供热管线和设备发生损坏等造成停止供热时间在xx小时以上、面积在xx万平方米以上,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特大城市冬季供热事故。
本预案用于我区某个区域发生较长时间停热情况下,指导和规范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供热恢复等工作。
本预案中供热突发事故是指热源生产与供应受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供热用气、水、电等原材料供应短缺、供热企业经营不善致使无力供热或供热弃管等影响,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我区某个区域较长时间内大面积冬季停热事故。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有效应对。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与职责
成立xx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区住建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xx公安分局、xx交警大队、区信访局、各镇街、xx供电服务中心、xx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热中心、区供排水服务中心、窑街煤电集团公司、xx鑫源天然气公司、xx盛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x华源动力有限责任公司、xx华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为成员。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统一指挥本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抢险、供热恢复和社会救援等应急工作;研究重大供热应急决策;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供热应急办)设在区住建局,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兼任。
区供热应急办职责:
落实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区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组织起草和修订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供热单位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组建供热应急救助体系,开展全区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热应急保障资金;建立本系统专家库。
组织排查并消除供热突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具体组织指挥全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工作。
负责供热突发事故的信息收集和发布。
向上级部门报告我区供热突发事故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供热突发事故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发布。
区住建局:负责供热突发事故的牵头抓总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关重点供热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等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供热应急资金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热救助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冬季供气保障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低保户等弱势群体的供热救助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突发性供热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
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负责突发性供热事故引起的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供热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供热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xx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故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区城管局:负责供热应急抢修过程中路面开挖手续办理。
区水务局:负责川区因停水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水抢修工作;负责供热事故应急用水的实物救助。
xx交警大队:负责供热应急抢修过程中的交通疏导。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供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xx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因供热事故引发的火灾抢险工作。
镇街:负责属地供热保障工作,负责属地供热突发事故协调处理。
区供热中心: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险,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资质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做好供热事故预警预测工作。
区供排水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因停水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水抢修工作;负责供热事故应急用水的实物救助。
xx供电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保证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负责供热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xx鑫源天然气公司:负责处理因停气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气抢修工作,负责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xx盛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x华源动力有限责任公司、xx华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管辖区域供热工作,配合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开展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区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区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工作。
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经营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供热突发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分级
按照供热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故(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区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
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x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出现供热用气、水、电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区正常供热。
重大供热突发事故(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力量及资源进行应急处理的供热突发事故。
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xx万元以上、xxxx万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发生供热事故,造成停暖,影响供热面积xx万平方米以上,xx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供热单位拒绝或者放弃向热用户供热,造成供热面积xx万平方米以上供热用户停暖。
因供热、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较大供热突发事故(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及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故。
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xx万元以上、xxx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发生供热事故,造成停暖,影响面积xx万平方米以上、xx万平方米以下,xx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供热单位拒绝或者放弃向热用户供热,造成供热面积x万平方米以上、xx万平方米以下热用户停暖。
一般供热突发事故(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的供热突发事故。
发生供热事故,造成停暖,影响面积x万平方米以上、xx万平方米以下、xx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供热单位拒绝或者放弃向热用户供热,造成供热面积x万平方米以上、x万平方米以下热用户停暖。
x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机制
区供热应急办公室应定期检查供热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指导组建供热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供热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供热单位应定期检查本单位供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通讯保障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组织事故抢险应急演练,确保随时处于应急救援状态。
预警机制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报告,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和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区供热应急办公室。
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因其他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预警级别
依据供热突发事故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热期前xx天,全区即进入供热突发事故蓝色预警相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供热期结束后,供热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区供热应急办公室根据本预案有关规定和程序发布。
x应急响应
事故报告
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单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自救,并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x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区供热应急办公室,提出救援申请。区供热应急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x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分级响应
Ⅰ级事故响应:由区供热应急办公室报区应急指挥部,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亲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与开展处置工作。
Ⅱ级事故响应:由区供热应急办公室报区应急指挥部,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应亲赴现场,指挥与开展处置工作。
Ⅲ级事故响应:由区供热应急办公室报区应急指挥部,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亲赴现场,指挥与开展处置工作。
Ⅳ级事故响应:由区供热应急办公室报区应急指挥部,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由区供热应急办公室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响应程序
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依据供热突发事故级别,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热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故情况。
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并及时向区供热应急办报告,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组织实施。
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故的具体情况,对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故处置完毕,恢复正常供热,次生、衍生灾害和事故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宣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经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供热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区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一般供热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区供热应急办宣布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和热用户,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善后处理及调查评估
供热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按事故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热突发事故损失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组成供热突发事故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热突发事故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收及并妥善保存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本供热期的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区委、区政府。
x信息管理
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依托供热信息平台实施检测全区供热动态。
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故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区供热应急办或供热单位电话,报告供热突发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区供热应急办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故的,自行组织处理,并报指挥部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应立即上报指挥部,所有事故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x小时上报。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供热突发事故信息发布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区政府办负责拟定信息发布的方案,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采用适当方式,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并组织进行相关新闻报道。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区政府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
x保障措施
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供热单位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组建供热突发事故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区供热应急办组建全区供热突发事故抢修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设施、设备、物资器材。在供热突发事故抢修抢险时,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调动各供热单位的抢修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
储备供热应急物资
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区财政要及时安排供热应急资金。
应急供热用气采取供七企业合同储备、供热企业正常储备和政府适当储备的方式解决。
应急运气、运水车辆等设施设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与各专业应急保障机制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应及时统一调配使用。
应急救助保障
区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应急救助。
通讯联络保障
供热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讯联络畅通。
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拒绝或放弃向热用户供热,经协调无效,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区政府安排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区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区正常供热,缓解供热、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x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实施和演练中发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其他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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