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xx县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员教育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履行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的职能,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具体职责如下:
l、指导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党员教育管理的经常性工作;规划、协调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编写党员教育资料;做好党员队伍结构研究及状况分析;抓好工作督办落实等。
2、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制度和机制的探索创新。
3、总结宣传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典型和经验,培养和树立党员个人典型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创造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良好环境,营造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争取方方面面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支持,解决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的现实困难,提供工作保障等。
二、党员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成员单位有: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教育局、团委、妇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分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纪委:负责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和遵守纪律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协调相关部门,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等方面。
组织部:负责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对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牵头制定全县党员教育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做好党员教育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加强综合协调,进行检查督促。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党员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党员思想理论教育;加强党员个人先进典型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先进经验的宣传,注意培养典型,总结经验,把握舆论导向;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
党校: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组织师资力量,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做好党员学习资料的编写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理论研究,对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育局:负责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全面工作;围绕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党员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探索和创造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特别是加强青年学生入党和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研究。
团委:负责促进党建带团建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做好青年团员入党的“推优”工作,协助指导青年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广大青年党员的合法权益。
妇联:负责促进党建带妇建工作,指导妇联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推荐优秀妇女入党,协助指导女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广大女党员的合法权益。
财政局:负责做好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领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县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领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强党员专业人才的能力素质培训,引导和支持党员合理流动,通过人才交流会等形式,积极向各类经营组织推荐党员就业。负责做好劳动力市场等领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党员技能培训,通过用工信息发布会、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积极推荐党员就业;维护党员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劳动保障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三、党员教育联席会议的工作方式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担负起党员教育联席会议中的责任,确定一名责任领导、相关责任科室和具体联络员(如人员变动要及时补充)。党员教育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必要时抽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志协助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着眼于发挥党员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实行齐抓共管,建立“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初,根据中央、省市委要求和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提出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就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提出,经县委组织部协调后作出安排,正式议题一般提前半个月通知各成员单位。为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会前要搞好调查研究,明确会议主题,切实解决问题,会后抓好督办落实,及时通报情况。
3、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党员教育联席会议每年研究确定一至两个重点课题,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力争形成有价值的课题报告。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原则上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至少每半年一次,相关责任科室至少每季度调查研究一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4、及时通报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联系,及时通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工作情况。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向县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5、加强检查督办。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办等方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的检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特别是对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活动部署、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要一抓到底。研究探索并逐步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评结果的运用,把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成效作为评先表优、选拔干部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xx学院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2)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党员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学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职责,根据学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开展工作。
第三条 联席会议成员为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安全保卫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可吸收或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校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指导做好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落实。
(二)研究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针对组织教育培训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指导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内容方式、制度机制的探索创新。总结和宣传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和新成效,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
(三)创造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良好环境。统筹协调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营造党员教育培训良好氛围,解决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的现实困难,提供工作保障等。
(四)协调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五条 各成员部门主要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协助做好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和重大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
(二)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校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学校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集中性、经常性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社会实践锻炼等活动;针对党员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教育培训;负责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自媒体等方式,宣传报道学校党员教育培训主题和工作重点;抓好党员先进典型、党员教育培训经验做法的宣传;参与党员教育培训调研课题、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筹划与组织;参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四)纪委办公室:负责学校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专题教育,筹划、组织和指导开展相关活动;参与党员教育培训调研课题、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筹划与组织;参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计划与组织落实;参与相关培训教材编写、党员教育培训调研课题、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筹划与组织;参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六)安全保卫部:负责学校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的教育培训;参与形势与政策时事分析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参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七)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党员教育培训校内师资队伍的建设;承担党员教育培训重大调研课题研究和相关培训教材编写工作;参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八)各院系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档案,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状况分析;参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第六条 联席会议运行方式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由党校办公室负责召集。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会议议题,起草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落实,加强与成员单位的信息交流,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加强督办落实。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专项督办等方式,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加强联系、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及时交流党员教育培训的情况和经验,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各项决定,定期调研分析党员思想状况,丰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市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3)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的实效,根据中共中央《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4〕38号)精神、中共xxx委《关于贯彻落实〈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xx〕22号)和中共xxx委办公室《20xx~20xx年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通办发〔20xx〕43号)要求,建立全市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督促检查镇乡(园区、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属单位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党员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
(四)总结和宣传党员教育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和新成效,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
(五)协调解决其他有关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单位为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和单位。市委组织部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建立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副书记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分管部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制定和实施全市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着重抓好党员的组织管理,负责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教育的组织和安排;统筹安排全市党员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重点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筹划、组织、指导开展全局性主题教育活动;协调教育阵地建设和党课教参的编写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师资库的日常管理;负责党员教育重大调研课题、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筹划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和表彰等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党员教育的重要情况和信息,提出建议;完成领导交办和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事项。
市纪委:着重负责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运用查处的党员违纪违规案例及培育选树的廉勤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筹划、组织和指导开展相关活动;协助抓好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参与相关教材编写工作;参与党员教育重大调研课题、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筹划与组织工作;参与党员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完成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事项。
市委宣传部:着重负责理论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国情教育的计划、安排、辅导,以及教材的编审,筹划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农村党员冬训和基层党校建设;参与党员教育重大调研课题、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筹划与组织工作;参与党员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抓好党员先进典型、党员教育经验做法的宣传;完成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事项。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着重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的组织管理,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和实施机关党员教育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指导机关党员教育工作,搞好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依托“三解三促”、“双联双争”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机关党员干部送党课和各类服务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等活动,帮助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员教育;完成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事项。
市委党校:着重负责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有计划地举办培训班,并组织教师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负责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轮训;加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协助抓好党员教育师资库的日常管理;参与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承担党员教育重大调研课题,开展党员教育研究;参与党员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完成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发挥教育资源优势,推动党员教育基地建设,配合抓好师资库建设,协助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参与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承担党员教育重大调研课题,开展党员教育研究;完成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根据中办发〔2014〕38号文件要求,将党员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党员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厉行节约,发挥效益。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员教育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党员教育中长期规划,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针对党员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督促、检查、指导并通报党员教育工作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络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报市委。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联席会议议题;起草联席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加强与成员单位的信息交流;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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